高福生
近日,北京多個區縣結合自身的特點各出“奇招”“狠招”遏制腐敗,比如密雲縣建立由退休干部、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大學生村官和社區負責人等組成的百人監督隊伍,加強對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的監督,定期向組織部門匯報監督情況。(7月23日《京華時報》)
密雲縣這項反腐舉措一經亮相,便引發網友熱議。絕大多數支持者認為,在腐敗手段不斷翻新的當下,將監督觸角延伸到領導干部的“八小時以外”,比監督“八小時以內”可能效果更好。而反對者則認為這是在“作秀”,因為監督員既沒有《竊聽風雲》裡的高科技,也沒有紀委干事的權力,結果注定是“費力不討好”﹔更有人直接提出批評,稱這是“陰招”“損招”,侵犯了公民的隱私權。
不錯,領導干部也是公民,但絕不是普通公民,而是手握公權,可以支配公共資源的公眾人物。近年來,隨著經濟成分、利益主體、生活方式、價值取向的日趨多元化和人們對外交往逐步增加,領導干部以權謀私、謀色等不可告人的交易,也逐漸從辦公場所轉移到了酒桌上、K歌房或賓館裡,發生在“八小時以外”。
此外,公車私用、公款吃喝、違規辦酒等不正之風,也多發生在“八小時以外”這個時間節點上。一些干部是典型的“變色龍”,“八小時之內”道貌岸然, “八小時之外”庸俗不堪,見不得“陽光”,什麼樣的人都敢交,什麼樣的飯都敢吃,什麼樣的地方都敢去,什麼樣的東西都敢拿,什麼樣的女人都敢睡……
可見,將監督觸角延伸到“八小時以外”,雖說仍停留在治標階段,但卻能讓官員心存敬畏,時時處處慎獨、慎始、慎微、慎終。這不僅是對以往工作偏差的糾正,也是對領導干部的政治生命負責﹔不僅能有效防止用人失察、帶病上崗、邊腐邊升等腐敗行為發生,還能順藤摸瓜,捕到“蒼蠅”,捉到“老虎”。
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密雲縣的做法即便是“作秀”,也秀得精彩。不過,密雲的監督模式還有待進一步創新,那就是對官員“八小時以外”的監督,不應受精心挑選的“百人”所限,而應讓所有的人都成為“探頭”。如此,方會有更多的八小時之內的“正人君子”、八小時之外的“花花公子”盡快原形畢露。
相關專題 |
· 高福生文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