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瑞明
在北京北五環有個 “上林世家”的樓盤。“這個小區的房源當時由中電集團內部銷售,當年銷售價格在2.5萬-3萬元/平米。”一位代理上林世家項目的經紀人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如果中電集團員工出售一套200平米以上的房源,按照目前約6萬元/平米的二手房均價計算,總價超過1200萬元,其獲利至少達600萬元。(6月28日《華夏時報》)
且不說建此種集資房是否合法,就單憑內部員工一套至少能獲利600萬元,此房就不是一般的房,是一種福利房,行業特色房。
電力業享受“物美價廉”的福利房早已不是新鮮事,不止在一地,也不在此時,早就有報道:如:某省電力公司的職工住宅樓“綠苑”中,相當一部分是雙拼別墅,最普通的房子也是四室兩廳。小區內有大片植被、假山,還有一個網球場﹔又如:某市電力局籌資建房,從局領導到普通職工每人出資10萬元用於房地產開發。局領導分得聯體別墅﹔等等。電力業建福利房不是偶然,而是行業壟斷優勢的一種必然。
電力業高福利、高待遇是個不爭的事實,從抄表工年薪十萬到“單位不是沒錢發,而是愁找不到名目”,再到以“車改”之名,“讓下屬公司花費3761.8萬元購買185輛豪車,配備給全系統副處級以上干部,且標准逐年提高”。福利房只是冰山一角,電力業的高福利到了無以約束的地步。
電力公司內部享受低價房,個人只是少量的出點錢,而其中大部分錢由公司貼補,由此單位成本就要加大,最終將轉嫁到電費上,轉嫁到用電戶頭上,此種內部分配“近水樓台先得月”,無償的佔用公共資源,必然要侵佔和損害另一部分人的利益,加大社會其他群體的負擔。
以福利房謀利,實則是轉化利潤,將紅利進行漂洗。多年來,電力系統一直叫苦喊窮,電費價格一漲再漲,其用意就在於減少上交利潤,少交紅利,將公用資源獲得的利進行分流,而以福利房的形式進行分利,人手一份,普通員工得小房,高管們得大房,更顯得隱蔽,縱然查出有問題,也以人人有份進行搪塞,其實則與集體侵佔國有資產並無兩樣。
電力企業是以發電為主,其福利來自於電費,與市場相差幾百萬的福利房,吞食了多少電費,公眾用電的費用能不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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