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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官受審再次告誡官員要與清正廉潔“長相守”

林偉

2014年06月23日16:19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6月19日,安徽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稽查總隊原總隊長張凱因犯受賄罪,被該省靈璧縣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萬元。一審宣判后,張凱未明確表示是否上訴。(2014年6月22日《檢察日報》)

記得我國金元時期的一代文冠元好問曾經說過,口貪得餌,終將為釣者所虐﹔翅縛重金,永不能振翅高飛。與聲色犬馬“零距離”,難免失誤﹔同清正廉潔“長相守”,方可成才。能吏尋常見,公廉第一難。對於黨員干部來說,面對社會上的種種誘惑,要守節持定、坐懷不亂、慎初慎微,不能被表面現象所迷惑,切實做到心不貪、嘴不饞、手莫伸,千萬不要因一念之差而釀成終身之禍。

想想看,時下一些落馬貪官之所以在權、錢、色等誘惑面前打了敗仗,究其根源,就是在誘惑面前把握不住自己, 缺乏“三種能力”,即在是非面前的辨別能力、在誘惑面前的自控能力、在警示面前的反省能力。對於張凱來說,恐怕也沒有什麼例外。

正如清初一代名臣陳弘謀在《從政遺規》中所言,人隻一念貪私,便銷剛為柔,塞知為昏,變恩為慘,染潔為污,壞了一生人品,故古人以不貪為寶。但遺憾的是,有的黨員干部明明知道“不貪為寶”的哲理,清楚地知道“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潛在危險,卻仍然存在投機心理,明知貪污、受賄行為是犯罪,偏要飛蛾扑火,這除了權、錢、色的誘惑力外,主要是存在僥幸心理,鋌而走險。我們必須要時刻牢記“僥幸是不幸之母”,“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等人生格言,守住廉政防線中的“人生兵法”。否則,張凱的今天,就有可能成為某些黨員干部的明天。

據檢察機關指控,自2002年至2013年,被告人張凱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執法檢查中得到照顧,非法收受郎溪縣鴻泰鋼鐵有限公司等20家企業的負責人賄賂人民幣267.1萬元、購物卡5.5萬元,其中部分受賄屬於索賄。檢察機關認為,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由此觀之,貪欲是一切腐敗之源,追求私欲的滿足則是腐敗行為的原動力。而任何事物的產生、發展、變化,都有一個由量變到質變的過程。如果我們在對腐敗行為的認知上,算小帳不算大帳,隻考慮腐敗收益,不顧及腐敗風險和成本,就容易被貪欲蒙蔽心智、被誘惑迷惑雙眼,最終因一念之差、一步之遙而造成終生悔恨。張凱就是現實中典型例証。

正因如此,筆者認為,“以人為鑒,可以明得失。”對照張凱的前車之鑒,不容我們有絲毫懈怠,在做出任何選擇前都不能心存僥幸,要多想后果,不能讓“當官不發財,請我都不干”的官財心態、“貴妻福子,殷實家庭”的自福心態、“船到碼頭車到站”的后顧心態、“貪圖享樂,娛樂人生”的享樂主義心態佔據我們的精神陣地,在各種誘惑日益增多的情況下,必須提高廉潔認知能力,明確廉潔和貪腐的界限。這樣,才能權惑面前不失志,名惑面前不花眼,利惑面前不亂意,與清正廉潔“長相守”,使自己的人生之路一帆風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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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黃策輿、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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