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偉
時隔17個月后,廣東汕尾市委原常委、政法委書記陳增新,再次公開露面了。今天上午,陳增新在廣州市中院受審,他被指控受賄現金人民幣173萬元、港幣150萬元,其中200多萬元與賣官有關。(2014年6月18日《羊城晚報》)
記得有一廉政格言稱,擋不住今天的誘惑將失去明天的幸福。對於陳增新來說,擋不住昨天的誘惑自然失去今天的自由。這也驗証了一個簡潔的道理:職權,對廉潔者是一根人生的拐杖﹔對貪婪者是一把自刎的利刃。
報道稱,不少落馬官員都與一些商人保持著不良關系,陳增新也沒能例外。據起訴書披露,在陸豐市委書記任上,2008年至2011年,陳增新利用主管全面工作的職務便利,涉嫌為鄭維山在京海鳳凰城住宅小區等工程的承接與開發過程中提供幫助,並收受賄賂。
特別吸引眼球的是,陳增新1973年9月參加工作,在海豐縣海城鎮塑料廠工作,一年后借調任職第一居委農場會計。從1975年8月到1980年10月,他歷任海豐縣海城鎮第一居委農場會計、民兵營長、主任、黨支部書記。1997年,他擔任海豐縣委常委。約3年后,他調任汕尾市計生委主任、黨組書記,此后還轉任汕尾市國土資源局局長、黨組書記。2006年6月起,陳增新兼任陸豐市委書記。起訴書披露的貪腐行為,即從這裡起步。2011年8月起,他任汕尾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約一年時間,他就“落馬”了。
從普通工人到副廳級干部,陳增新本應格外珍惜今天這來之不易的機會,珍惜黨和人民給予的恩惠,擺正位置,從我做起,從零做起,做好人民公仆。然而,隨著領導地位的鞏固、權力的加大以及各種榮譽的紛至沓來,陳增新的心態有了變化,人際關系庸俗化,生活方式低級化,放棄了主觀世界的改造,背棄了理想信念,導致道德防線失守、價值取向失衡、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意識嚴重失憶,完全忘記了權力一旦成為私有,地獄之門便會隨時為之打開的道理,一步一步地陷入罪惡的深淵。
西方著名法學家孟德斯鳩認為,“一切有權力的人都容易濫用權力,這是萬古不變的一條經驗,要防止權力濫用,就必須以權力制約權力。”陳增新的貪腐軌跡再次表明,一個人之所以能夠走向腐敗,首先是有了腐敗的心理萌芽,然后才有了后期的腐敗行為。而當權力遇上了貪婪,就會伸錯手,就會被糖衣炮彈所擊中,為錢所困、為情所困,搞權力出租,瘋狂斂財,為所欲為,走上“貪欲無度,牢獄自筑”的道路。
正因如此,筆者認為,權力加上貪婪等於自斃,而再加之監管失效則會等同於加速自斃。陳增新從普通工人到副廳級干部,再到利用職權牟取私利的貪官,這主要是他個人極度膨脹的貪欲造成的,是咎由自取、罪有應得,但同時不容回避的一個問題是,如果在制度健全且執行有力的前提下,陳增新的貪心,就沒有了生存的土壤,陳增新的權力出租,更沒有了市場。所以,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裡、晒在太陽照耀下的“相關工作”,必須提質、提速,必須管用、實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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