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宏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在與部分中央國家機關和中央企業、國有金融機構負責同志座談時曾強調,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關鍵看行動、根本在擔當。黨組織和黨員肩負著重要政治責任,要增加而不能透支黨的信用。
“不能透支黨的信用”,是對每一位黨員干部最基本、最低的要求。“信用”二字重千鈞,誠信乃立身之本、處世之寶、固邦之基,人無信則不立、業無信則不興、國無信則不昌。因此,無論是個人還是集體,無論是普通百姓還是黨員干部,都應該把堅守信用作為自己的處世之道、為人准則和做事根本。毫無疑問,信用是以信任為前提和基礎的,而黨員干部之信則是組織和人民給予的信任、期望和權力。
如何促使黨員干部做到“不透支黨的信用”?其關鍵不僅是首先要把好選人用人關,其次要把好教育警示關,最重要的還要把好權力監督關。我們一直在強調要“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把好權力監督關,就要做好“制度籠子”,讓權力緊鎖、不讓權力“亂跑”。當然,毫無疑問,黨作為領導人民不斷開創事業的核心力量,起著總覽全局的關鍵作用,而黨委書記作為第一責任人,就必須要落實主體責任,種好“責任田”﹔黨的監督機關也必須要履行好監督責任。
但是,毋庸諱言,作為一把手、第一責任人,要管住他們的權力並非那麼容易,很多時候制度的不完善、監督的疲軟和執行的不過硬讓“制度籠子”成了一個“空籠子”。因此,落實“兩個責任”必須要一把手守土有責、守土盡責,自覺做到言忠信而行正道,守清廉而樹正氣,自覺晒出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所謂“打鐵還需自身硬”,隻有各級黨委,特別是黨委一把手切實做到“自身硬”,在落實主體責任上自覺、自醒、自勵,一刻也不鬆懈,才能以上率下,示范引領其他普通黨員干部。
同時,監督者也要嚴抓作風、嚴明紀律、嚴懲腐敗。要分析研判處置反映黨員領導干部涉嫌違反黨紀國法的問題線索,對典型案例深入剖析,舉一反三,避免越位、缺位、錯位﹔也要避免紀檢干部顧慮、懈怠、庇護和明哲保身、無所事事、事不關己、高高挂起等現象﹔更要避免紀檢干部自身腐敗,“治人者必先自治,責人者必先自責,成人者必先自成”,堅決防止“自腐”,及時清除紀檢干部中的蛀虫,才能保証監督責任執行到位,讓腐敗無處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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