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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開”廖少華貪腐路上又多一張“警示牌”

林偉

2014年05月12日14:37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日前,中共中央紀委對貴州省委原常委、遵義市委原書記廖少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廖少華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2014年5月9日《人民日報》)

記得唐代史學家吳兢的《貞觀政要》中有這樣的記載:貞觀初,唐太宗對左右侍從大臣說“為君之道,必須先存百姓”,“若安天下,必須先正其身”。他覺得對“正其身”影響最直接的“不在外物”而是“嗜欲”。唐太宗說:“沉溺於嗜好各種美好的滋味,玩弄和喜歡樂舞和美色,欲望既然很多,受到的損傷也必然很大。這樣既妨礙了專心做好朝廷的政事,又騷擾了百姓。”唐太宗把“嗜欲”和“存百姓”、“安天下”、“正其身”聯系在一起,可見“嗜欲”事關重大。因此,唐太宗帶頭自我警誡:“朕每思此,不敢縱逸。”

封建時代的官吏、皇帝尚有這樣的認識、這樣的清醒,今天我們共產黨人應該比這個境界要高得多。但令人遺憾的是,我們有的黨員干部並沒有把“傷其身者不在外物,皆由嗜欲以成其禍”的古訓放在眼裡,更沒有把“嗜欲”和“存百姓”、“安天下”、“正其身”聯系在一起,在他們心目中,權力就是金錢,升官發財是自己的人生目標,傾心於“一朝權在手,便把利來謀”,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當作謀取一己私利的工具,把黨和人民的利益則拋於腦后,重蹈古代“一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當官不發財,請我都不來”的貪腐覆轍。

然而,他們恰恰忘記了“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多行不義必自斃,”古往今來都是這個理。據北宋真宗時編修的《冊府元龜》上記載,從封建社會第一個朝代秦朝算起,到唐末五代時止,被查處和揭發的貪官是460名。而且,《冊府元龜》所記被查處官員的級別相對來說都比較高,如“宰輔部”中記載,五代之前被查處和揭發的丞相(宰相)級貪官,共計29名。特別是古代貪官幾乎都沒好下場,尤其是明清兩朝,懲貪手段極為嚴酷,被處死刑的貪官比例近乎100%,或棄市或凌遲,朱元璋時代甚至出現“活剝貪官皮”的酷刑。

由此觀之,從古到今,腐敗都是不得人心的,都是令人深惡痛絕的。所以,“善惡到頭終有報,隻爭來早與來遲。”廖少華被“雙開”並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屬於一種“自然”現象,盡管等待他的不會是古代處置貪官的方法,但正義的審判和法律的嚴懲,是毋庸置疑的。

塞涅卡有句名言:“有些人因為貪婪,想得到更多的東西,卻把現在所有的也失掉了”。廖少華因貪婪失去了政治前途、失去了政治生命、失去了人身自由,失去了他原先看似平常卻十分珍貴的一切。這足以讓一些黨員干部出出汗、排排毒、醒醒神,貪腐路上沒有百米短跑,也沒有馬拉鬆賽跑,更沒有竟走項目,這是“死路”一條,哪怕踏一隻腳,都會“一失足成千古恨”,廖少華就是貪腐路上又一張“警示牌”,走與不走,自己看著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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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實習生、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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