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俊奎
全國貫徹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電視電話會議4月22日在京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作出重要批示:“各地區、有關部門要抓緊補‘短板’、掃‘盲區’,加大投入,健全機制,鼓勵參與,落實責任,編織好讓困難群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的安全網,發揮社會救助的應有作用,兜住民生底線。”(4月23日新華網)
近年來,我國雖然在社會救助方面做了許多有益探索,取得了積極成效。但仍有部分群眾基本生活困難,成為社會幸福指數的“短板”。實踐証明,隻有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相銜接,保基本、可持續的社會救助制度,才能從根本上兜住民生底線,讓困難群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因此,我們應該像李克強總理強調的那樣,下大力推進社會救助工作 。
要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社會救助制度是一項保民生、促公平的托底性、基礎性制度安排。不僅事關困難群眾的衣食冷暖,而且事關社會公平。因此,要以法治方式推進社會救助制度建設,立足國情、借鑒國際經驗,抓緊把已有的成功做法上升為法規制度,堅持統籌城市和農村、兼顧當前和長遠、政府救助與動員社會力量救助並舉,突出重點、消除“盲點”,綜合構建和完善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受災人員救助以及醫療、失業、義務教育、住房、臨時救助等專項救助在內的社會救助體系基本框架,切實使困難群眾“求助有門”。
要整合社會救助資源。社會救助僅僅依靠政府是不行的,還需要整合社會資源,才能為弱勢群體提供更為有效的服務。因此,針對現行社會救助工作存在的單一、臨時、分散、重復和遺漏等問題,應大力整合社會救助資源,通過統籌協調和科學整合,逐步將分散的救助資源納入統一的救助體系,將分散的救助資金納入社會救助的總盤子,使社會救助向統一、歸口、綜合的模式轉變,真正形成“政府主導、民政主管、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社會救助大格局,以增強救助資金使用的科學性、針對性和有效性,實現救助效能的最大化。
要落實社會救助責任。要讓困難群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必須靠實政府各部門的責任,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這樣才能形成工作合力,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政府各部門要切實將社會救助工作納入目標考核之列,強化責任管理,恪盡職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用心編織社會救助保障安全網,多方補齊民生短板,消除“政策夾心層”,確保救助政策統一規范、標准相互銜接、工作整體推進、城鄉協調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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