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彪
海南澄邁縣一學校10日在組織小學生春游過程中,所乘客車發生側翻,當場造成8名小學生死亡,多名小學生受傷。事故發生后,引起輿論廣泛關注,該不該組織春游成為熱議話題。除了為天堂中的孩子點起小蠟燭、為受傷人員祈福外,網友們還為孩子們即將消失的春游點起了蠟燭,他們斷定,因為這起車禍事故,有關部門將對學校下達春游禁令。(4月13日《廣州日報》)
在這春光明媚、草長鶯飛的時節裡,孩子多麼盼望能有一次集體春游。然而,基於對安全問題的考慮,不少地方和學校聞春游色變,有的甚至禁止學校組織集體春游。
春游,自古便是一種不可或缺的教育方式。“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風乎舞雩,詠而歸。”就是一幅描繪古時老師帶著學生在春天外出踏青、接受大自然洗禮的美麗圖景。對於孩子春游,沈陽市著名教育專家於永昌表示,“學生春游能在戶外感受季節交替變換,鍛煉學生的社會交往能力,對成長非常有益。”
可見,於中小學生集體春游而言,的確不應懷有一種鴕鳥心態,甚至因噎廢食取消學生春游。事實上,造成中小學生人生安全的因素很多,像孩子過馬路、乘公交、騎自行車等,都可能引發事故。正如一位學生家長坦言,“什麼樣的活動都有風險,但不能因為有風險就全部放棄。希望學校一方面能保証孩子安全,另一方面又能多組織戶外活動。”
春游本無原罪。作為學校和老師,我們應當明確,滿足學生正常成長發展的校外活動需求和保障學生的安全,都是我們應盡的職責,不能偏廢或推諉。海南這起事故,雖然原因出在“雨天路滑、司機操作不當”,但對於組織者來說,無論在春游時機的選擇,還是對車況、司機技能的要求等方面,都無法掩蓋其保護孩子安全的失職行為。
沒有春游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消極保安全不是取消春游的理由。破解“春游之惑”,防止“春游之禍”,並非無計可施。比如,學校要嚴格按規定辦事,落實春游報批、風險預測、安全預案、車輛檢查、司機遴選等制度,也可專門為孩子們購買人身保險、醫療保險,做到未雨綢繆在先;作為老師,要加強學生安全常識、緊急避險、野外生存等知識和技能的傳授,在組織實施過程中,嚴格管理、嚴格要求,切實將每個環節的工作做深、做細、做實。
同時,對於政府、相關部門及家庭來說,都需要共同關注、共同努力,共同為孩子們織牢春游的“安全網”。如此,“安全春游”就不難做到,孩子們對春游就不至成為奢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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