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區        注冊

周鎮宏案復核結束執行死緩的三點警示

林偉

2014年04月11日15:58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據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豫法陽光”消息,10下午,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廣東省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周鎮宏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作出復核宣判,裁定核准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周鎮宏的一審判決,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2014年4月10日人民網法治頻道)

應該說,自古以來沒有幾個當官之人死於飢寒,但死於斂財的每個朝代都有﹔人不可能把金錢帶入墳墓,但金錢卻能把人帶入墳墓。徘徊在地獄門前的周鎮宏,無疑是典型的例証。

記得老一輩革命家陶鑄說過,一個“物欲”很強的人,一定是缺乏理想、趣味低級、精神生活很空虛的人﹔也是生活極可悲的人。因為沉湎於“物質”的誘惑,則如跌進蜜裡的蒼蠅,永難自拔。特別是地獄到天堂,萬裡之遙﹔天堂到地獄,一念之差。當一個人眼裡隻有金錢的時候,他的一隻腳已經踏入了地獄的門檻。

所以,智者為官,替國分憂,為民解難,鞠躬盡瘁,一生盡得平安﹔愚人居吏,為己謀財,弄權求利,機關算盡,永世難求幸福。筆者認為,對於周鎮宏案的復核宣判,不僅給我們再次敲響“多行不義必自斃,廉潔奉公方為人”的警鐘,也給我們留下三點深刻警示。

其一,馬行千裡不失蹄,隻因步步謹慎﹔人生一世少錯誤,就在警鐘長鳴。黨員干部一定要運用周鎮宏的案例告誡自己,在張口的時候要揣摩這話該不該說,在伸手的時候要掂量掂量這樣做的后果是什麼,在邁腿的時候要考慮這個地方該不該去,嚴守法紀法規,始終不越雷池,永遠不闖紅燈。要切記:隻要做了,不可能不留下痕跡﹔隻要伸手了,遲早都會被抓住。

其二,人過留名,雁過留聲﹔人生在世,名節最重。名節重於生命的從政者,定能嚴於律己名垂青史﹔私欲高於道德的掌權人,必將疏於約束滑入陷阱。周鎮宏的今天足以警醒我們的黨員干部,要深刻地認識到,一個人一旦失去自律,就必然消極頹廢,喪失斗志,腐化墮落,那麼,自己經過多年拼搏奮斗贏得的尊重和榮譽,也會煙消雲散,不僅本人聲譽盡毀,其父母、妻兒及其他親人也會因此而蒙羞,豈不是自取其辱,悲哉哀哉。

其三,權力是一柄雙刃劍,“風光”和“風險”並存。掌權之人必須自覺做到“三個珍惜”,即:珍惜黨和人民的培養、信任﹔珍惜自己的政治生命﹔珍惜為黨工作、為人民服務的機會,在政治上把握住方向,感情上把握住原則,行動上把握住分寸,生活上把握住小節,在各種透惑面前穩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腳、把得住操守,緊緊系牢 “安全帶”,筑起“防火牆”。這樣,才能保証自己不為權力的“雙刃劍”所傷,才能化解“風險”,讓“風光”永存,使自己的命運真正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否則,就會像周鎮宏一樣徘徊在地獄門前。


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添加“學習微平台”
(責編:實習生、謝磊)
相關專題
· 林偉文集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熱點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