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純銀
日前,甘肅省環保廳、省發改委、中國人民銀行蘭州中心支行等部門聯合印發了《甘肅省工業企業環境保護標准化建設暨環境信用評價工作方案(試行)》,在全國率先開展企業環境信用評價,並與企業標准化建設實行“一考雙評”。(4月9日《經濟日報》)
近幾年來,我國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雖然已取得了積極成效,但“形勢依然嚴峻、壓力繼續加大”,節能減排、環境保護任務十分艱巨。為實現地方環境的根本好轉,不少地方政府對污染企業的環境監管甚至採取“貓抓老鼠”的辦法、實施人盯人戰術。但是,由於污染排放企業多、監管人員少,環保監管部門總是感到人手不夠、力不從心。
如何促進企業在環境保護方面能變被動為主動,實現科學發展,綠色發展。近年來,廣東、浙江、甘肅等地進行了有益探索,建立了企業環境信用評價體系。即環保部門根據企業環境行為信息,按照規定的指標、方法和程序,對企業遵守環保法律法規、履行環保社會責任等方面的實際表現,進行環境信用評價,確定其信用等級,並向社會公開,供公眾監督和有關部門、金融等機構應用的環境管理手段。企業環境信用等級分為環保誠信企業、環保良好企業、環保警示企業、環保不良企業4個等級,依次以“綠牌”、“藍牌”、“黃牌”、“紅牌”標示。
毫無疑問,企業環境行為信用評價制度是一項激勵並約束排污企業的綜合性環境政策措施。它不僅向公眾披露企業環境行為實際表現,方便公眾參與環境監督﹔還可以幫助銀行等市場主體了解企業的環境信用和環境風險,作為其審查信貸等商業決策的重要參考﹔同時,相關部門、工會和協會可以在行政許可、公共採購、評先創優、金融支持、資質等級評定、安排和撥付有關財政補貼專項資金中,充分應用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結果。
環境信用評價作為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不僅有利於提高企業環境自律意識和環保社會責任意識,促進企業從漠視污染、消極治理、被動應付,向重視環保、清潔生產、主動減排轉變﹔還有利於完善公眾參與、社會監督機制,督促企業持續加強和改進環境管理。但制度雖好,關鍵要落實。因此,當前及今后一定加強與金融部門的聯系溝通,大力開展企業環境行為信用評價工作,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綠色信貸、綠色保險、綠色証券、綠色採購等政策,及時制定出台實施細則﹔積極探索環保投融資機制和產業化發展機制,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進入環保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形成多元化投資主體和融資渠道。尤其要像甘肅那樣,實行“一票否決”。即對企業發生環境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環評“未批先建”、“未驗投產”、污染物排放超總量和私自偷排處置污染物等14項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的,直接認定為“環保不良企業”﹔對標准化建設評價實行評分標准和績效等級“雙考核”制度,對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和出現污染物超標項目的企業,在原評分等級基礎上下調一個等級。期待各地借鑒推廣此做法,並把它作為環保部門工作創新的重要內容,作為體制機制創新的重點,有計劃地穩步推進,最終形成一個完整的體系,不斷促進企業實現科學發展,綠色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