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隆劉剛
按理說,62歲的艾爾肯·依布拉音應該給自己劃上圓滿的句號,然而一封群眾舉報,最終讓他落馬。艾爾肯·依布拉音擔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黨組副書記、局長期間,“借錢”成了他受賄特有的“訣竅”。他利用職務之便,先后收受賄賂166萬元。(人民網 4月3日)
據了解,作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黨組副書記、局長的艾爾肯·依布拉音,本應廉潔奉公,勤政廉政,但是他卻把將手中的權力當作了“尋租工具”,通過“兒子出國留學,家裡湊不起學費”、“想買種羊掙錢,幫忙借30萬元”、“家裡困難,日子過得很拮據”等等借口先后向下屬、企業主索取賄賂166萬元。
真正生活拮據的家庭,可以稱之為家庭困難,但是對於艾爾肯·依布拉音來說,他提到的“家庭困難”,可不是現實意義上的生活拮據了,而是其索取賄賂的“幌子”。“家庭困難”聽起來確實會讓人產生憐憫感,但是將其當成索賄的“幌子”就會令人反感,甚至是憎惡了。
“人生沒有彩排,貪欲需要付出代價”,這話很有哲理。人生不是演戲,戲演得不好可以再來一次,人生則不同,是沒有這樣的機會的,弄得不好,走錯一步就毀一生。作為官員應該都明白這個道理,但是,很多貪官往往都被貪欲沖昏了頭腦,心存僥幸,忽視貪欲帶來的巨大危害,以至於有一個個貪官“前腐后繼”。
筆者認為,作為一名黨員干部,當尚黨性,遵黨紀,守國法,應該切實為群眾辦實事,為百姓謀福祉,不搞“權力尋租”之舉,要時刻用“勤政廉政”嚴格要求自己。而艾爾肯·依布拉音卻將“家庭困難”當成了索賄“幌子”,最終付出了沉重的代價而鋃鐺入獄,不得不讓人深思。其將“家庭困難”當成索賄“幌子”之舉更是為廣大黨員干部再一次敲響了“警鐘”。
眾所周知,黨中央在懲治腐敗上的態度是“零容忍”的,任何腐敗之舉都必會受到黨紀國法的嚴懲。無論是打著什麼樣的“幌子”來行貪腐之事,都避不開群眾雪亮的眼睛,逃脫不了法律的制裁。因此,作為一名黨員干部,要牢固樹立“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執政理念,遵守黨紀國法,嚴格要求自己,正確行使群眾賦予的權力,廉潔從政,不搞“權力尋租”之舉。
中央的反腐工作不是“一陣風”,廣大黨員干部必須從艾爾肯·依布拉音身上汲取教訓,常修為政之德,常思貪欲之害,拋棄貪欲,遠離腐敗,做個清政廉潔的人民公仆,唯有這樣才不會辜負黨和國家的培養,才不會辜負廣大人民群眾的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