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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長“把官職當生意經營”發人深省

軒轅春秋

2014年03月18日15:25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海南一鎮長受賄1102萬獲刑13年,自稱“把官職當生意經營”。結果由春風得意的鎮長、仕途順利的商務局長,淪為身陷囹圄的階下囚,成了黨和人民的罪人。(《據法制日報》)

這樣利用職務之便,進行錢權交易的案例不勝枚舉。上到省部級高官李春城、劉鐵男、劉志軍,下到原北京市順義區李橋鎮鎮長李丙春、原山西蒲縣煤炭局黨總支書記郝鵬俊等科級干部,他們都把“權力”鍛造成了斂財的利器,“生意”的“零成本”,最終淪為了金錢的“奴隸”。一個個鮮活的案例警示干部:權力不論大小,需慎用之。

慎用權力需懷“敬畏”之心。敬畏人民、敬畏權力,把“權力當成神聖的東西”,一枝一葉總關乎民情。時刻不忘權力是把“雙刃劍”,把手中的權力用在滿足群眾需求,解決群眾困難上,而不是心懷“權力不用過期作廢“的錯誤思想,唯利是圖、見錢眼開,把權力當成斂財的工具。同時,要在思想上尊重群眾、感情上貼近群眾、行動上深入群眾,把這種“敬畏”內化為一種為官的態度和修養,讓手中的權力接地氣,從群眾那裡獲得源源不斷前進的動力和破解難題的無窮智慧,讓權力更好地服務於人民。

慎用權力需立為官“霸氣”。唐官劉晏曾誠心去給於謙送粗帘,可卻“三攜至門,不敢發言而去”,於是有了於謙“剩喜門前無賀客,絕勝廚內有懸魚”的佳話。相比當今領導干部,誰能讓別人“送禮”時心存戒懼,不得不畏而卻步“不敢送”, 而且還“不敢言”。這種清廉霸氣正是當前領導干部迫切需要樹立的。自己要謹記“勿伸手,伸手必抓”,也要用實際行動讓送禮者感到“勿進門,進門必被拒。”不該拿的堅決不拿,不該吃的堅決不吃,不該做的堅決不做,從為官源頭上掐斷“錢權交易”的繩索,讓腐敗行為無處可躲。

慎用權力需會“珍惜”權力。牢記“權力來源於人民”,一絲一毫關乎群眾利益。群眾的事再小,也要認真對待、權為民所謀,不“抓大放小”,搞政績工程、形象工程,置百姓利益於不顧﹔反之,損壞群眾的事再小,也不能自覺“無傷大雅”而放鬆警惕、濫用職權,以致“千裡之堤毀於蟻穴”。要時刻以中央巡視反腐的“四個著力”為警戒,嚴於自律、依法行政,不僅自己不觸及紅線,更嚴格要求可能利用自己權力和影響進行不法交易的人謹慎用權,使權力真正取之於民、用之於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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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趙娟、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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