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艷生
昨日上午,非年非節,位於普洱市主干道振興大道的雲南省普洱市金孔雀交通運輸集團有限公司(原雲南思茅交通運輸集團公司)門前,十個一萬響的鞭炮被擺成一個“V”字形燃放,公司門前挂著“貪腐份子沈培平被查處,罪有應得,大快人心。”的橫幅。(據3月14日《法制晚報》)
其實,貪官落馬,市民燃放鞭炮慶祝,這早已經不是什麼“新聞”了。從數年前湖南郴州紀委書記曾錦春、重慶司法局局長文強落馬,到去年長慶油田冉新權、雅安市委書記徐孟加等落馬,都有民眾放鞭炮慶祝。貪官落馬,群眾放炮,讓筆者想到了一個老詞-“馬后炮”。
筆者說貪官落馬,群眾放鞭炮慶祝為“馬后炮”,並不是說放鞭炮慶祝貪官落馬一點意義也沒有,畢竟這個“馬后炮”是對反腐敗工作的肯定和鼓舞,也是對黨政干部的一種“小震懾”。除此之外,筆者認為意義並不大。
貪官落馬,群眾放鞭炮慶祝,說明群眾曾深受其害。之所以民眾放“馬后炮”,是因為貪官在位時,很多根基都很深,是官場的“不倒翁”、“不死鳥”。一星半點的小錯誤根本對其產生不了什麼影響。即使是嚴重錯誤,群眾舉報有時也會受到重重阻力而難以撼動。特別是像沈培平這樣的省部級干部,民眾舉報他們,猶如螻蟻撼大樹,自不量力。
而且,像沈培平這樣的省部級高官,手中一般都掌握著巨大的行政資源。民告官、小官告大官,很難起到作用,很難達到效果。甚至會因此而引火燒身,遭到貪官的打擊報復,甚至因各種借口而被貪官打入“十八層地獄”。所以,貪官在位時,民眾不敢發聲,不敢怒更不敢言。現在樹倒猢猻散,群眾放“馬后炮”,抒發心情才安全。
李克強總理曾說“腐敗是人民政府的天敵”,所以筆者認為反腐敗不能隻靠“政府”,還必須依靠“人民”,走群眾路線。而現在的形勢是貪官不落馬,民眾不發聲,媒體不報道。“三不”說明反腐敗依靠人民群眾還遠遠不夠。反腐走群眾路線,不能只是讓群眾放“馬后炮”,應變群眾的“馬后炮”為“當頭炮”。隻有群眾監督的“當頭炮”長期架在黨員干部頭頂,黨員干部才會時時小心,處處謹慎。
不僅如此,人民群眾對黨員干部的“當頭炮”不僅要架,而且還要經常“開炮”。所以,必須暢通群眾監督政府監督黨政干部的渠道,打造民眾期盼發聲、敢於發聲、善於發聲的政治生態環境,並讓民眾向干部“開炮”常態化。而且,干部在位執政時,接受民眾監督,常遭受民眾“炮轟”,才不至於“馬失前蹄”,才不至於“落馬”,這樣才不至再有民眾的“馬后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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