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心
3月11日,《中國紀檢監察報》刊發山東省紀委副書記王喜遠文章《“為官不易”是可喜的政治進步》,讀之甚為感慨。這一方面說明反腐敗的力度與成效之大,另一方面說明制度建設和權力監督之嚴。的確,“為官不易”是一種政治進步,同時也是一種社會進步。
筆者感慨之余,也做了一些思考,也就是“為官不易”的原因意義在哪裡,粗淺地歸納了幾個方面:
一是權力運行規范了。官就意味著權力,是權力的擁有者和使用者。但凡權力又都姓“公”,附帶著諸多的利益。權力怎麼用,這是一個大問題。以權謀私者有之,損公肥私者有之,濫用者有之,強權者有之。民主監督流於形式,“一把手”、“一支筆”、“一言堂”,這些現象和問題導致權力的扭曲,更導致權力運行的不規范。“為官不易”,說明權力不能為所欲為了,說明監督可以對權力說“不”了,說明對權力的監督約束奏效了,權力運行規范了!
二是制度“籠子”密集了。習總書記強調要把權力裝進制度的“籠子”裡。權力是多種多樣的,“籠子”也就要與之相適應,否則的話“牛欄關不住貓”,恐怕制度籠子就無效了。如今,厲行節約的制度出台了,公車改革的制度出台了,公務出差的制度出台,一些列的制度得到完備,非常具體,非常明確,操作性強,想“摻水”、想“揩油”,想打“擦邊球”,恐怕就不那麼容易了!這也是“為官不易”的一個原因。
三是權力監督到位了。我們說有制度有紀律,可是如果不按制度辦,不按紀律做,那麼制度紀律就是無效的。這就要看監督到不到位。如今監督的渠道暢通了,網絡可以投訴、可以舉報、可以曝光,相應的監督點也就廣泛起來,為官者也就無時無刻不被監督,不管是八小時內還是八小時外。於是包養情婦的露餡了,於是“裸官”曝光了,於是暗箱操作進行不了了,於是吃飯罵老百姓被視頻了,於是假廉潔的被撕下“畫皮”了,為官不易,也就理所當然,
四是懲治腐敗及時了。不管是“大老虎”還是“小蒼蠅”,隻要是違紀違法了,隻要是有線索核實無誤了,那麼處理起來也就快節奏了。這種處理是立竿見影的。我們要想讓干部“不想腐敗”,那麼就要讓他們付出慘痛代價,壓案不查,說情拖延,立功減刑,即便在監獄裡面也依然風光,甚至是“虧了他一個,幸福全家幾代人”。那麼懲治腐敗也就沒有什麼威懾力了。如今,從中央紀委到地方紀委都增加了案件檢查的力量,突出主業,同時對說情風、對干部服刑減刑問題進行規范。
與“為官不易”相應的就是為民的容易。因為民主了,老百姓有話敢說、有話能說、說了有效。“為官不易”了,也說明“官民”地位的轉變,為人民服務,讓人民監督。“為官不易”是應該的,“為官不易”是必然的。為官不易是政治的進步,也是社會的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