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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生工作不到一年被“行規”毀了前程的警示

秦漢雄風

2014年03月12日16:11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28歲的喬紅程,2011年從西安交通大學研究生畢業后入職中石化某下屬公司採購部工作。工作不到一年,以“行規”受賄6萬元。他把這6萬元分成兩份匯給了妻子和女友。被妻子發現在外養女友后,喬紅程被岳父舉報,目前正在接受檢察機關立案調查。(3月11日北京衛視)

筆者認為,喬紅程的所作所為既令人憤慨,又讓人惋惜,更發人深思。令人憤慨的是,研究生畢業后工作不到一年的他竟然受賄6萬元,而且還養起了“小三”!讓人惋惜的是,年紀輕輕且受過高等教育的他千不該萬不該為了區區6萬元走上貪腐之路,更不該在外養“小三”!發人深思的是,到底是誰是啥葬送了喬紅程的大好前程和美好人生?

有人說,是那可惡的“小三”害了喬紅程——如果他不在外面包養“小三”的話,就不會收人家6萬元賄賂!也有人說,是他妻子和他岳父害了他——即使他收了那6萬元賄賂,但隻要他老婆不跟他離婚,他岳父不去檢舉他,他就不會“翻船”!還有人說,是那個不法商人害了他——如果中標的那個老板不給他6萬元的“回扣”,他是不會這麼早走上貪腐之路的。

要我說,“小三”固然可恨,但並不是喬紅程走上貪腐之路的決定因素。也就是說,即使他沒有在外養“小三”,但按照他的秉性和受社會大環境的影響,他也會受賄的。從另一個角度來說,他的妻子及岳父也沒有害他,而是挽救了他。為什麼這樣說呢?如果他的妻子忍氣吞聲不跟他離婚、他的岳父不去檢舉他的話,但按照這個貪腐速度,要不了幾年,他就會變成一個巨貪。因此,葬送他前程的不是別人,而是他不檢點自己的行為,經不住誘惑﹔也不是別的什麼,而是工程領域的“行規”葬送了他美好的人生。

所謂的“行規”,也就是人們平常所說的“潛規則”。“潛規則”是相對於“顯規則”、“明規則”而言的,指那些不成文、不公開、不為正式制度所承認,卻又被私下認可、實際起支配作用的、一定程度上人們“遵循”的各種非正式隱性規則,在各個領域裡得到大多數人默認的、不成文的行事規矩。比如,在官場流行的“不跑不送,降職使用﹔隻跑不送,原地不動﹔又跑又送,提拔重用”﹔在藥品購銷、工程承包、銀行貸款以及為取得政府對某種經營業務行政許可等領域,以“中介費”、“勞務費”、“介紹費”、“好處費”等名目支付給經辦人員等人的“回扣”﹔在醫院動手術給醫生的紅包,在演藝界的“先上床后上戲”等等。

俗話說:“人為財死,鳥為食亡”。從有關報道來看,對年輕又聰明的喬紅程來說,也不例外——28歲的他參與了一項工程的招投標,事后一家中標的上海企業找到了他,按照“三個點”的回扣“行規”,送給他6萬元的好處費。因為他來自貧困的農村,而且剛參加工作不久,還養了一個“小三”,捉襟見肘的他需要很多錢。面對6萬元的誘惑,雖然他開始有些緊張,但最終還是“笑納”了,並把這6萬元分成兩份匯給了妻子和“小三”,以博得雙方的好感。然而,當“小三”發現他有妻子后,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就給他妻子打電話告訴他倆的事,他妻子一怒之下與他離婚,他岳父處於氣憤或為了報復而檢舉了他。如果他沒有受賄的話,他最多只是受到道德上的譴責、紀律上的處分罷了,而不會被檢察機關立案調查的。不過,隻要有那樣的“行規”在,隻要他繼續在中石化工作,隻要他不收斂他的行為,隻要權力得不到監督,他還會大肆受賄的。一旦有了更多的錢,他還會包養更多的“小三”的。當然,他“落馬”也是遲早的事情。

由此可見,雖然我們年年都在反腐敗,而且反腐的力度在不斷加大,但一些領域的“行規”依然很猖獗,而且根深蒂固、危害巨大:毒化社會風氣,滋生、助長各種消極腐敗現象﹔損害社會公平正義,威脅和諧社會構建﹔破壞成文規則的公信力和權威﹔損害黨和政府形象,威脅執政安全和社會穩定。再說,高學歷並不等於高素質、有能力,也不代表就是個遵紀守法者。因此,必須下硬功夫加以治理。

一是要下硬功夫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加強對權力的監督和制約,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堅決破除各種“行規”、“潛規則”,嚴懲各類腐敗分子。二是每個黨員干部尤其是年輕人一定要引以為戒,一定要算清自己的人生大賬,一定要有健康的心理,一定要“出淤泥而不染”,一定要自覺加強自身修養,堅定理想信念,堅守精神高地,堅持拒腐防變,自覺抵制各種歪風邪氣的侵蝕,而不能隨波逐流,不要鼠目寸光,不要被“行規”、“潛規則”“拉下水”,不要被權力、金錢、美色所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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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實習生、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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