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解
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啟動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短短十個字,意味著醞釀多年的公車改革將在今年得以啟動。
公車改革社會關注度高。有調查顯示,公車使用中“辦公事佔1/3、官員及親屬私用佔1/3、司機私用佔1/3”,公車購置及運行費用佔“三公經費”總數6成以上,公車超標、公車私用等問題一直為公眾所詬病。事實上,當公車上的鋪張演變為“車輪上的腐敗”,改變公車濫配、濫用的現實,推進公車改革,已經沒有退路。
改則改矣,然而,社會上對公車改革中的疑慮卻不容忽視:
一則,現有超標超配公車如何處理?去年底下發的反浪費《條例》明確,“取消的一般公務用車,採取公開招標、拍賣等方式公開處置。”但是誰能保証,某些機關干部不會利用“近水樓台”優勢,在公車拍賣時玩起“自賣自買”、“半賣半送”的伎倆,造成國有資產流失?
二則,交通補貼會否成為變相福利?《條例》提出,“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誰又敢斷言,某些上級部門不會一邊領著車改補貼,一邊以“借用”的名義長期佔用下屬單位或企業車輛,“票子”和“車子”兩不耽誤?
三則,變相專車能否真正得到遏制?《條例》規定,“嚴格按規定配備專車,不得擅自擴大專車配備范圍”,誰又能擔保,某些領導干部不會像配備秘書時,將專職秘書改稱“相對固定”文秘人員那樣,將專車換個名目改成“相對固定”用車?如此這般,無須盡數。
上述擔憂絕非多余,現實的“版本”已經屢見不鮮,歸根到底,這些都是少數官員權力觀異化的結果。經濟社會的發展,物質條件的改善,讓一些公職人員在養尊處優中滋生了特權觀念,心安理得地成為既得利益者。他們一朝權在手,從不“虧待”自己,辦公要建高樓,喝酒要喝美酒,坐車要坐豪車,甚至置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於不顧,變著花樣大搞權力自肥。從這個意義上講,公車改革,無異於一場特權“阻擊戰”。
摒棄特權,需要官員“從心開始”,在靈魂深處進行自我革命。這方面,原保山地委書記楊善洲樹起了一面旗幟。楊善洲下鄉、出差,經常會讓人搭乘他的順風車,唯獨自己的親人例外。他的老伴因外出看病,坐過4次林場的吉普車,事后他向林場交了370元車費。對此,楊善洲解釋:“車子是辦公用的,不是接送家屬子女的。我當領導有小車用,那些買不起車、買不起摩托車的人怎麼辦呢?想想這些,我覺得當個領導已經夠‘特殊’的了,還想多佔點其他的便宜,就太不應該了。”多一些這樣的干部,公車改革會順利得多。
撼山易,撼特權難。公車改革將矛頭對准的是黨政機關違規或超標配車的痼疾,觸動的是利益既得者的特權“奶酪”,其阻力不言而喻。惟其難,才更顯改革的價值。相關職能部門要有足夠的准備,在制度設計、改革推進、政策落實上更具剛性、更有力度,防止公車改革的初衷跑偏落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