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偉
中央紀委常委會28日召開會議,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第三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持之以恆改進作風,創新監督制度,強化自我監督,對紀檢監察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案件,一律點名道姓公開曝光。(2014年3月1日《人民日報》)
記得古語有言:“治人者必先自治,責人者必先自責,成人者必須自成。”作為紀檢監察干部,要求別人遵守的自己先遵守,要求別人做到的自己先做到,要求別人提倡的自己先提倡,要求別人管好的自己先管好,要求別人不干的自己先不干。這是紀檢監察工作的性質所決定的,也是紀檢監察干部所必須具備的基本素質,更是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打鐵還需自身硬”的根本要求。
誠如習近平總書記所告誡的那樣,作為紀檢監察干部如果缺乏自覺性,就不能做反腐斗士的表率,就會喪失抓好反腐工作的主動權,進而影響到黨風廉政和反腐斗爭的大局。
正因如此,筆者認為,“對紀檢監察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案件,一律點名道姓公開曝光,”既彰顯了懲治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和反“四風”的堅強決心和意志,又表明了對紀檢監察干部頂風違紀的嚴肅查處,絕不姑息、絕不留情的堅定態度和信心﹔既是紀檢監察機關強化自身建設打好“組合拳”的一種體現,更是“打鐵還需自身硬”的具體實踐。
毫無疑義,一個人如果沒有健康的體魄,就不能抵御病毒的侵蝕、應對自然災害的打擊﹔一個組織如果沒有健康的肌體,就會喪失戰斗力。信任不能代替監督。紀檢監察機關不僅要敢於自曝身上的疾患,不遮,不掩,不瞞,不諱疾忌醫,更要敢於“自己的刀削自己的把”,自我淨化、自我拔毒,強身健體,防止“燈下黑”。
在這個意義上說,執紀者必先守紀,律人者必先律己。紀檢監察干部肩負維護黨的肌體健康的特殊任務,必須有更高的標准和更嚴的要求,絕不允許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絕不允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要始終心存敬畏、始終把住小節、始終淡泊名利,經得起誘惑、耐得住寂寞、守得穩防線、過得去難關,做人有骨氣、說話有底氣、干事有勇氣、碰硬有銳氣。如此,才有資格去要求、約束和檢查別人,才能更好地正人、服人。否則,不能正己,何談正人?
如此說來,好的制度,關鍵是落實,好的法律,關鍵是執行。要讓中央八項規定這樣的治黨良策長期堅持下去,紀檢監察機關必須帶好頭,將現實中一些紀檢監察干部的不規行為明確地寫在紙上,公開於社會,讓群眾成為紀檢監察干部的監督者。這樣,不僅能給當事者以更大的壓力,並對那些思想上有鬆懈、作風上有違規沖動的紀檢監察干部形成有效震懾,使紀律的“緊箍咒”越套越緊,而且更能引發“蝴蝶效應”,讓社會各界對黨風廉政建設和把腐敗斗爭更加充滿信心,對紀檢監察干部更加充滿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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