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偉
24日,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聯合發布2014年《法治藍皮書》。法治藍皮書指出,2013年我國完善和創新反腐敗制度成效明顯。根據中紀委公開的2013年查處的案件情況,藍皮書指出,當前腐敗案件呈現的一大特點和規律是“59歲現象”依然顯著。(2014年2月25日《京華時報》)
眾所周知,從建國初期處決劉青山、張子善,到改革開放以后處理陳希同、陳良宇、田鳳山、胡長清、王懷忠、韓桂芝、鄭筱萸等黨員干部,我們可以看出,黨中央反腐敗的決心和力度越來越大,措施越來越完善。但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近年來,涉及腐敗的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的數量和級別卻呈上升之勢。
這其中固然有監管不到位等客觀原因,但深層次原因還是一些黨員干部在主觀上黨性修養不強,理想信念不堅定,追逐名利奢華,對已有的權力、地位和利益總不滿足,私心太重,私欲太強。特別在接近離退休年齡的領導干部中,有的人感到自己快要退下來了,放鬆對自己的要求,認為應該在卸任之前抓緊撈一把,不然就沒機會了,結果心旌搖撼,意志衰退,品行墮落,晚節不保,最終滑向身敗名裂的人生沼澤無以自拔,被稱之為“59歲現象”,又稱“最后撈一把”現象。
有分析指出,之所以會出現這種現象主要基於以下三種心態:存在著“權力即是金錢”的心理﹔“有權不用,過期作廢”﹔僥幸心理,即“隻要屁股擦干淨,退休后就基本上不會出事”。其實,這是大錯特錯的。根據中紀委監察部公布的案件數據,被查處公職人員年齡最大的64歲,最小的39歲﹔其中,51歲至60歲年齡段人數最多,佔總人數的53.7%。這既說明了“59歲現象”明顯,更表明了“有權不用,過期作廢”是行不通的,“隻要屁股擦干淨,退休后就基本上不會出事”是不可能的,至於“權力即是金錢”更是錯上加錯的。
十八大以來落馬的“大老虎”中,以公開通報被調查時間為准,劉鐵男、倪發科、陳安眾、祝作利均倒在59歲的門檻上,就是最好的例証,也向世人宣告:腐敗不分職位 “高低”,不分年齡“大小”,不分行業“冷熱”,隻要與權與利沾上邊,不論官大官小、年老年少,誰都有腐敗的可能。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不能只是簡單地在腐敗與年齡之間劃線,因為腐敗與年齡無關、與學歷無關,卻與欲望有關、與權力有關、與監督的缺位有關。
也正因如此,筆者認為,頻現“59歲現象”並不奇怪,因為他們的行為不受制約,權力沒有“關進籠子裡”、“晒在陽光下”,腐敗“就在不遠處等著”他們,所以,規范權力的運行,加強對權力的監督和制約才是正解。惟有全方位推進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各項改革與制度創新,既要“懲治於既然”,更要“防患於未然”,真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真正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范機制、不易腐的保障機制,才能讓“59歲現象”壽終正寢,才能讓“35歲現象”、“49歲現象”不復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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