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偉
陷入燈紅酒綠的我這時已經完全把黨紀、政紀和國法置於腦后。雖然有時也擔心出事,但看到自己周圍有很多類似的人都沒出事時,我就把“寶”壓在了僥幸心理上,結果是在犯罪的道路上越滑越遠。這是四川省雅安市原副市長譚向紅的懺悔語。 (2014年2月18日《檢察日報》)
正所謂“貪心由微而其,貪不遏則害人害己﹔嗜欲因縱而虐,欲不止則迷心身毀。”對於譚向紅來說,為名所累,為利所驅,為權所迷,為欲所困,成為“千裡之堤,潰於蟻穴﹔似錦前程,毀於一念”的反面教員,是一種自然中的必然。
打開所有落馬貪官的履歷,我們就會發現,他們大多有一個由好而壞的過程:剛剛上任,往往恪盡職守、廉潔奉公﹔居官日久,則漸生驕惰之心、日染腐敗之氣,以至於在墮落的路上一發不可收拾。
在這個“拐點”上,有三種“心態”起到了“催化劑”作用。其一,自我降低標准。明知是違紀的事,卻認為是小事一樁、人之常情,豈不知積小成大、由量變到質變,直到不可收拾﹔其二,盲目攀比。盲目攀比是為官者的大忌。隻看貪官污吏事發前花天酒地,不看到貪官污吏事發后追悔莫及,這樣比來比去,比昏了腦子、比掉了自律﹔其三,心存僥幸。對自己的違法亂紀行為總是抱著寬恕態度,或認為是初犯、是小節,或認為有人掩飾、無人知曉,沒什麼大不了,於是,一次次的放任,一次次的縱容,就在習慣性的“僥幸”裡為自己埋下“不幸”的禍根。
譚向紅就是其中的典型例証。面對誘惑,他也曾猶豫過、心虛過、自責過,但終究沒能戰勝自己,而是在“下不為例”的自我安慰中一步步走向歧路。用他自己的話說,所謂“貪者常憂不足”:難填的欲壑正是吞噬我的深淵。人有七情六欲,關鍵在於是否懂得克制。因為不管你做過什麼貢獻,不管你有多大權力,也不管你曾經多麼勤廉,一旦觸犯黨紀國法,必將受到嚴懲。管好自己,安全無虞﹔放縱自己,危險在即。
特別是心理學告訴我們,一個人做了好事會產生一種愉悅的心情,這種心情會催生一種促進健康的良性活性物質﹔做了壞事會遭受良心的譴責、飽受心靈的煎熬,有時這種譴責和煎熬不亞於法律的懲罰。俗話說“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多行不義必自斃”,在黨紀國法面前,在社會公理面前,在良心道德面前,任何人都不能抱僥幸心理、都不能盲目攀比,更不能隨意自我降低標准。否則,雖然暫時得到了不該得到的金錢、美色,卻永遠失去了人格,失去了自由,失去了原本屬於自己的一切。
如此說來,譚向紅的慘痛教訓再次告誡我們的黨員干部,要學會算賬,要算大賬、不要算小賬,要算政治賬、不要算蠅頭小利賬﹔要算長遠賬、不要算眼前賬。金錢不能帶進墳墓,卻能把人帶進墳墓。借用譚向紅的懺悔語來說,就是“要將欲望關進籠子裡,始終牢記黨的宗旨,把服務人民作為最大的幸福,常懷律己之心,克勤克儉,永葆簡朴、清正的本色。如此,才能保一生平安。”才是長遠之舉、明智之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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