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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嚴的法槌豈能變成貪官手中撈錢的“魔杖”?

林偉

2014年02月11日15:02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他是一個土生土長的農村孩子,靠自己的努力,考上了理想的大學。他也曾吃苦耐勞、踏實肯干,先后獲得過全國法院執行工作先進個人、優秀黨員、優秀公務員等榮譽。然而,自從孩子到國外讀書深造后,他手裡積攢的那點錢已經不能滿足孩子的學習和生活需要了,於是,他對法律的堅持開始動搖——他就是陶福友,南京市雨花台區人民法院執行庭原庭長。(2014年2月8日《中國紀檢監察報》)

毫無疑問,思想是行動的指南。思想的滑坡是最危險的滑坡,信念的動搖是最可怕的動搖。作為一個黨員干部,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沒有堅定的信念,就沒有了立身之本,就會出現信念危機,思想庸俗,迷失方向,就會導致擁權自重、唯我為大,最終演變成引發腐敗的“催化劑”、自毀前程的“掘墓器”。

陶福友就是其中的典型例証。他認為,自己辛辛苦苦干工作,收一點拿一點、撈一點佔一點、吃一點喝一點、玩一點樂一點是人之常情,是小節,無傷大雅﹔隻要不犯大錯誤、不搞大腐敗,犯點小錯誤、有點小毛病,組織上是會寬容、原諒的﹔別人恣意腐敗尚能逍遙法外,自己撈點蠅頭小利,不足挂齒。這種小節無害的思想讓他滋長了放任心理。於是,今天佔一點、明天撈一點、后天又貪一點,他在犯罪的泥潭中越陷越深、難以自拔。

正像報道所言,在人們眼中,法院應該是一個國徽高懸、維護公義、懲治犯罪的神聖殿堂,因此才被稱為“人民法院”,是人民的“保護神”。然而,陶福友卻在神聖的法院裡、在庄嚴的國徽下,干著不可告人的勾當。他把原本庄嚴的法槌變成了他手中撈錢的“魔杖”,將法律任意曲解、變形、玩弄,最終玩火自焚!案發后,陶福友於2013年8月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在筆者看來,“物必自腐,而后虫生”,陶福友從極力追求個人利益的那一刻起,就走上了不歸路,其沉痛教訓再次警示我們:一個思想庸俗的人,必定精神空虛、思想貧乏,是非不辨、方向不明,私欲膨脹、追求享樂,紀律鬆弛、作風鬆散,喜歡跟歪風邪氣攀援為伍、同流合污,讓利益遮住雙眼,讓欲望戰勝理智,讓貪欲戰勝法紀,最終導致違法違紀行為的發生。

所以,作為黨員干部,必須增強思想定力,筑牢思想道德底線,警惕思想庸俗化,時刻牢記政治上的高壓線、法紀上的警戒線、道德上的恥辱線,以頭上有青天、背后有法眼、心中有道德自警,自覺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要穩得住心神、管得住身手、抗得住誘惑、經得起考驗。

隻有這樣,才能理直氣壯地昂揚起一身正氣,坦然面對世事百態,坐看天外雲卷雲舒﹔才能在這個充滿喧囂的社會中堅守自己的品格和追求,擺脫物欲名利的羈絆﹔才能樹立起自己的形象,受到群眾的尊敬和擁護,做一個有抱負、有作為、對人民有益的好黨員、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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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趙娟、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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