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解
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中強調,作為黨的干部,就是要講大公無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隻有一心為公、事事出於公心,才能坦蕩做人、謹慎用權,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
如同“主席套餐”一樣,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黨的干部“公私觀”的論斷一經報道,立即引起社會各界的熱捧。
細心的人會發現,總書記強調“大公無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已不是第一次了。早在去年9月,他在參加河北省委常委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時就指出:“作為黨的干部,就是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就是要誠心誠意為黨和人民事業奮斗,就是要講大公無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不同的時間,不同的會議,面對不同的對象,總書記為何一再重申“公與私”的界限和價值取向呢?
當今社會,個人權益和私人財產受法律保護,市場經濟的競爭性也讓“私”的能量得到釋放。於是,有的人便認為強調“公”已不合時宜,開始信奉“大公有私”。有的黨員干部,“一天不喝黨的酒,不知道路線怎麼走﹔一天不吃黨的飯,不知道工作怎麼干”,故意混淆公私之界,損公肥私,假公濟私,從中撈取好處。更有甚者,有的任人唯親、任人唯利,甚至搞順我者昌、逆我者亡﹔有的以權謀私、貪贓枉法,乃至欲壑難填、蛇欲吞象,其中的動因正是源於一個“私”字。
一個人,日食三餐,夜宿七尺﹔一個干部,工作了就可以領取工資福利,生病了就應該享受醫療待遇。這些都是干部個人的基本權益、基本需求,當然要承認和保障,但這同私心、私利、私欲完全是兩回事,不能混為一談。對黨的干部來說,所謂的“私”,是指在行使公權力時謀私,那些放言“大公有私”的,就是想把“私”合法化,這是絕對不能答應的!
認真品讀“大公無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的論述,可以讀出,其實每一句話包含一重境界。“公私分明”就是要恪守本分、不越底線,這是基本的境界﹔“先公后私”就是要克己奉公、先憂后樂,這是第二重境界﹔“公而忘私”就是毫不利已、專門利人,這是第三重境界﹔“大公無私”就是要鞠躬盡瘁、死而后已,這是最高的境界。庄子說:“至人無己”。“大公無私”者即為“至人”,能夠為了他人的幸福,不惜獻出自己的一切。
毛澤東正是這樣一個大公無私的“至人”。有人用幾句話來概括毛澤東的貢獻:他最偉大的追求,是中華民族的復興﹔他最偉大的創造,是馬克思主義的中國化﹔他最偉大的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個評價精辟之極!毛澤東把與各國交往中贈送給他的貴重禮品一律歸公,他對管理人員說:“中國不缺我毛澤東個人吃的花的,可是我要是在生活上不加節儉,隨便地吃喝拿,那些部長們、省長們、市長們、縣長們都照著學,那還了得?這個國家還怎麼治理啊?”雷潔瓊上世紀90年代參觀了毛澤東遺物展后,感慨地寫下8個字:“公者千古,私者一時”。
“追求高尚,你的言行就不會卑劣﹔追求卓越,你的腳印就不會歪斜。”在處理公與私的關系時,黨員干部即使不能成為“至人”,也應該站在“公私分明”的起跑線上,向著“大公無私”的目標奮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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