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偉
原黃山市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汪建設(副廳級)表示懺悔的同時,也稱自己“在任上做了一些有益的工作,沒有功勞也有苦勞”,不過記者深入採訪發現,汪建設的“苦勞”卻有另一層含義,忙著搞房子、弄車子、幫孩子、謀位子、“辦”案子……(2014年1月16日《檢察日報》)
用一句老生常談的話來說,權力就是一把雙刃劍。正確使用權力,可有利於工作,服務於事業,造福於人民﹔錯誤使用權力,則會產生以權謀私,權權交易,權錢交易。
現實生活中,一些人錯誤地認為“有權不用過期作廢”,搞權蔭子孫、“一人得道雞犬升天”那一套﹔還有的人經不起金錢的誘惑,為了個人私利不惜犧牲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最后墮落為人民罪人。作為黨的干部,就要兢兢業業為國家和民族謀利益,掌好權,用好權,不濫用權,真正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用來為人民服務。如果與這些要求相反,以為自己職務高了,名氣大了,有權有勢了,隨心所欲地使用手中的權力,權為家所用、情為家所系、利為家所謀,必將跌跤,甚至遭到人民群眾的唾棄。“五子登科”的汪建設就是一個最典型的例証。
現年57歲的汪建設,先后擔任黃山市所轄的黟縣城建局局長,休寧縣縣長、縣委書記,黃山市屯溪區區委書記、區人大常委會主任,黃山市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黃山市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等職務。利用擔任上述職務的便利,汪建設大肆搞權權交易,權錢交易,以權謀私,法院認定其受賄的財物,不僅有人民幣、美元、歐元、港幣和購物卡,還包括名表、名字畫、玉器首飾、冬虫夏草以及汽車、房產等等,可謂琳琅滿目。
所以,辦案人員將其歸納為:“涉案人員多、持續時間長,犯罪頻率高、涉案數額大,貪大不放小、斂財名目多”,而汪建設“五子登科”式的犯罪軌跡,也隨著正義的審判已然昭示於天下,給我們留下極其深刻的教訓和警示。
在誘惑面前,為什麼有的人就能頂得住,有的人卻經不住引誘,盡管有多種多樣的原因可以分析,但歸根到底還是自身的問題,是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問題。不注意提高自己的基本覺悟,對已有的權力、地位和利益總不滿足,私心太重,私欲太強,就是犯錯誤的開始。特別是玩物足以喪志,奢侈必將失德。黨員干部想奢侈享樂多了,想黨的事業必然就少了﹔離燈紅酒綠近了,離人民群眾必然就遠了。久而久之,不犯錯誤才怪呢!
如此說來,汪建設“五子登科”式的犯罪案件,也再次給各級黨員干部敲響了“自我失控,腐敗必生”的警鐘。生活無小事,人生無小事。驕縱起於奢侈,危亡起於細微,古今中外,概莫能外。事物總是從量變到質變的,即使是所謂的突變,也蘊涵著大量的數量的積累。所以,各級黨員干部必須注意從點滴小事上開始,牢記前車之鑒,慎權、慎欲、慎情、慎獨,清廉自守,在任何情況下都要穩得住心神、管得住身手、抗得住誘惑、經得起考驗,始終堅守信念防線、道德防線、法紀防線,走好勤政廉政的每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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