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別鬆濤
現在一些單位的述職述廉會議,領導述職多、述廉少,而述職又多述單位的工作,少述個人的努力和不足,刨除單位所取得的成績,領導干部個人做了什麼、怎麼做的、還有哪些不足,往往說不清、道不明,感覺是一本“糊涂賬”。
這就給述職述廉之后的民主測評帶來了麻煩,很多干部群眾對領導干部無從評價,隻好全部給好評,領導干部最后全部“過關”。這種述職述廉流於形式,很難實現促進領導干部自我反省、自我約束這一述職述廉制度設計的初衷。
分析以上問題的原因,一是領導干部的職責任務不清晰,一些班子內部分工比較混亂,事情來了一起做,做出成績一起用,實際上是吃“政績大鍋飯”。二是領導干部和分管業務部門的領導和指導關系不明確,一些工作實際上是以業務處室為主做的,領導干部所起作用有限,但有了成績以后自動歸功於領導。三是一些領導干部避重就輕,比如一些人自己心裡沒底,於是主動回避廉政問題﹔有的害怕被人抓住把柄,不敢多談自己的缺點。
因此,筆者認為,把述職述廉開展好,把領導干部一年一度的這筆賬算好,還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一是述哪些方面的職責要弄清楚。這就需要年初將領導干部的職責任務明確下來,並進行公示,年末述職時就圍繞這些職責任務展開,讓干部群眾搞清楚領導干部是否稱職,是否失職。二是要突出述廉的相關內容,應該對照廉政建設准則和加強作風建設有關要求逐條過關,如果沒有相關問題就要明確說沒有,不能一筆帶過、打馬虎眼。三是述職述廉情況本身要作為干部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不僅要求參與述職述廉會議的相關人員就干部一般情況進行測評,還要對述職述廉本身是否客觀、是否誠懇作出評價。
總之,要達到這樣一個基本目的,就是通過把干部一年來的賬理清楚,以述職述廉倒逼干部盡職清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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