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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小題大做”的禁煙令擊掌!

高福生

2013年12月31日15:17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通知,要求領導干部不得在學校、醫院、體育場館、公共文化場館、公共交通工具等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吸煙,其他公共場所要帶頭不吸煙﹔黨政機關公務活動中嚴禁吸煙,公務活動參加人員不得吸煙、敬煙、勸煙。(12月30日《京華時報》)

印象中,中辦、國辦專門印發通知,對生活中“抽煙”這樣隨處可見的“小事”發出嚴厲的禁令,還是頭一回聽說。因而,此通知一經“亮相”,便引發網民的熱切關注,引來好評如潮。但也有少部分人認為這是“小題大做”,認為領導干部也是人,有喝酒、抽煙的權力,不能用公權來過份干預他們的私生活。

不錯,領導干部好上這“一口”並非原罪。但前提必須有二:一是花的是自己的銀子,而非納稅人的血汗錢,或由有求於自已者穿著人情往來的“馬甲”行賄所來﹔二是要注意形象,主動避嫌,自覺遵守相關紀律約束和國家禁煙規定,不別有用心地顯擺自己的嗜吸愛好,不隨心所欲地在公共場所“吞雲吐霧”……

然而,現實生活中,好多領導干部並沒有形成這樣一種自覺。有的因一天要抽數包上百元的名煙被百姓質問“一月工資能抽幾何”,甚至被網民舉報而落馬,南京那個喜歡“九五至尊”的周久耕即是明証﹔有的因好這“一口”,對下屬招待時發整包整條高檔煙習以為常,對別有用心者送來的“小意思”一點也不設防。

可見,抽煙雖是“小事”,但對領導干部來說卻是“大事”。在抽煙的問題上。領導干部潔身自好,帶頭做“禁煙”帶頭大哥,既有利於自己和公眾的健康,也有利於公共環境的淨化,還能減少腐敗發生的幾率,提升自己的形象,可說是“一石多鳥”。這樣,公共場所禁煙也就順利多了,“吸”出來的腐敗也才會少之又少。

目前,我國公共場合禁煙已不缺文件和法律規定,缺的是真抓實干、“小題大做”的執行力。如果禁煙能夠嚴格從政府機關做起,從“頭”做起,隻有“一律”沒有“原則上”,隻有“現不為例”沒有“下不為例”,不單單是“禁煙”這樣的“小事”,任何事都能管得好、禁得了。讓我們為這樣的“小題大做”擊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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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方蕊娟、趙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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