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漢雄風
因涉嫌詐騙,成都女子李靖瀾身陷囹圄,但從被刑拘、批捕、起訴直至判決,整個過程僅用了不到一周時間,有法律人士說,白沙縣公檢法機關這樣的辦案過程堪稱“神速”。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就備受關注的一案作出二審判決,認為該案一審審判程序違法,撤銷白沙縣法院作出的一審判決並發回重審。(據12月18日京華時報)
按照有關法律規定,一個簡單的刑事案子從刑拘、批捕、偵查、羈押、審查起訴到審判,一般都要半年左右的時間才有判決結果。可李靖瀾一案,從刑拘到判決,前后沒超過一個星期。人們不禁要問,白沙縣公檢法機關辦案的速度為何會如此之快?難道他們平時都是如此“神速”辦案,還是他們把八項規定落實的很到位且成效顯著——作風轉變的快、辦事效率高了,或是另有隱情?
從媒體披露的有關信息來看,白沙縣公檢法機關如此“神速辦案”,其實是“權力余威”在背后作怪的結果,而並不是白沙縣公檢法機關執法人員的一貫作風,也不是八項規定實施后他們的作風轉變的快了辦事效率高了。恰恰相反,從這起“神速辦案”事件中折射出白沙縣某些辦案人員素質低下,奴性十足,作風飄浮,不負責任,喜歡“媚官”、“媚商”,喜歡看別人的眼色行事,喜歡按領導的“指示”辦案,而不嚴格依照法律程序公正公平辦案。
俗話說,瘦死的駱駝比馬大。這話用在孟某的身上是最恰當不過的了。因為他是昔日的副省長、如今的“椰花香酒”公司法人。雖然他早已因收受巨額賄賂、生活極度腐化墮落被依法嚴懲后再沒機會做官了,但他的余威還在,他的影響力還在,他提拔的人還在,受過他的恩惠的人還在。當他刑滿釋放后,他就到海南“椰花香酒”公司當了老板,昔日的“狐朋狗友”或明或暗地支持他的“事業”了,權力余威也就開始發揮作用了。他為什麼要選擇在海南從商呢?其實道理很簡單,因為他在那工作了30余年,他在那有深厚的基礎。
按理說,對於一個有不光彩歷史的人,許多人都會遠而避之,尤其對官場上的人來說,明智的官員更不會與這樣的人打交道。但現實並非如此,官場上的某些人還是很喜歡與這樣的人交往的。因為他在手握大權時曾提拔過一些人,這些人肯定還在位。另外,他還給一些企業老板提供過很多發財的機會。這些人豈能忘恩負義?當然不會也不敢——有的怕他,有的巴結他,有的回報他,有的想與他一起發財。總之,昔日的紅人又成了今日的紅人。
有錢有勢能使鬼推磨。當孟某被李靖瀾“詐騙”了11000元,他一報案,當地警方就高度重視。再后來,公檢法齊上手,隻用了不到7天的時間,就將李靖瀾刑拘、批捕、起訴、判決。話說白沙縣公檢法機關不“神速辦案”行嗎?即使他們想慢一點,也是不行的。如果查不出、辦不快、辦不好,人家就會不高興,一不高興就要去“告狀”,一“告狀”就有人“指示”他們必須快速辦結此案,有了“指示”白沙縣公檢法機關就有“壓力”,有“壓力”就會出現“神速”,甚至在審判程序上違法了。
亡羊補牢,為時未晚。該案被海南中級法院撤銷,並將其發回白沙縣法院重新審理。希望白沙縣法院再不要犯同樣的錯誤。希望各級領導干部以及各地公檢法機關都能從中汲取教訓,依法行政,依法辦案,堅決抵制“權力余威”的侵襲,嚴肅查處發揮“權力余威”的人和事。希望那些在位和已退下去以及已恢復自由身的落馬官員不要再濫發“權力余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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