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白石
一名筆試成績隻有6.4分(滿分為100分)的考生,進入陝西省安康市市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安排公告。面對因此引發的質疑,當地回應稱,報考者筆試成績按1:3的面試比例從高到低確定人選,報考者隻有3人,該考生進入面試符合規定。同時該考生父母農民,不存在“拼爹”現象,也不存在“蘿卜招聘”情況。(12月15日《新華每日電訊》)
按照招考規則來分析,隻要報考人數不超過招考人數的3倍,不要說隻考了6.4分,考生就可進面試,即使有人考零分,也會入圍面試。而且,如果招考單位不讓這位零分考生進面試,反而將違反招考規則。盡管上述只是理論上的分析,盡管低分並不必定意味著低能,盡管這名6.4分考生最終勝出的幾率不大,但這種黑色幽默的反復出現,著實引人深思。
從根本上來看,這是崗位要求、待遇差異迥異,導致報考職位冷熱“兩重天”現象所致,熱門職位數百上千人報考,冷門職位寥寥數人報考,往往使得“考得好不如報得好”。誠然,崗位要求的特殊性不可能改變,而要消除各崗位之間待遇差異“鴻溝”,也難以短期內根本改變,但破解類似6.4分之類“超低分”考生進面試的黑色幽默,還有可以有所作為的。
就事業單位招考性質來說,應有一個統一的基本線。也就是說,考試報考門檻越低越好,但到面試階段,就該有個最低“門檻”,讓進入面試的考生筆試成績“對得住觀眾”。因為招考要求應聘者必須能勝任崗位,而由於目前我國事業單位的管理,缺乏健全的退出和淘汰機制,當一個考生通過考試被招進來后,即便完全不能勝任其所應聘的工作,也很難被退出。
誠然,設置最低“門檻”可能遭遇尷尬——上線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使一些本就“門可羅雀”的冷門職位招考“流產”。但我們完全採用其他措施進行補救,比如說“平衡志願”,允許考生根據職位要求可以同時填報幾個“志願”,這在高考中已經被証明完全是行之有效的。如果缺乏這樣一個“最低門檻”,“超低分”入圍面試將會沒有最低、隻有更低。
其實,“超低分”入圍事業單位面試的情況已經屢見不鮮,設置“最低分”的呼吁聲早已此起彼伏,可為何有關方面從沒對此“應有重視”、給予“適當關注”呢?我們是否可以陰暗地揣測,其中是否存在某些割不斷的利益關系?畢竟,事業單位招考入圍不劃線,給招考部門自主操作,包括實施“蘿卜招聘”,提供了利用的空間,也得到了現實的印証。
諸如6.4分之類的超低分考生進面試的幽默,強烈刺激著公眾的眼球。能否從調整利益格局出發,重新設計事業單位的招考規則,這考驗著有關方面的勇氣和智慧。且讓我們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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