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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颶風”吹散接待“霧霾”

道法自然31

2013年12月10日16:52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旨在規范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新華社12月8日)

近年來,一些黨政機關大手大腳、奢侈浪費現象時有發生。有的違反規定,超標准接待﹔有的利用公款變相旅游、吃喝玩樂,報銷費用夾藏“私貨”,等等,這些“霧霾”不僅污損了黨和政府的臉面,也遮住了群眾信任的眼神。在黨和人民的共同期待中,《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這滿攜“正能量”的“颶風” 強勁吹來。

從“治本”思路出發吹散“霧霾”。反復出現的問題,要從制度上找原因,公務招待屢屢出現問題,根源是在現行的接待管理制度上。《規定》緊扣創新管理做文章,著力深化公務接待管理體制改革、接待服務社會化改革、機關內部接待場所轉制改革、機關所屬接待資源集中統一管理改革等四項改革,從根本上鏟除滋生公務接待違規浪費行為的土壤。

“全程、全方位”吹散“霧霾”。在某些人眼裡,公務接待這個“筐”裝什麼都行,怎麼裝都行。此次《規定》實現了接待要素“全覆蓋”,規范了事前審批、事后監督“全流程”。對接待活動食、宿、行、迎送及警衛、預算和報銷等關鍵環節作出了嚴格細致的規定。總之,隻要是能夠想到的方面、環節,都做了更嚴格的要求。

監督跟進,防止“霧霾”重來。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必須保証監督的跟進和到位。對外,《規定》明確指出公務接待管理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每年都要“晒賬單”。對內,業務檢查、財政審計、懲處力度方面也都“緊了扣”。如果出現問題,紀檢監察機關將嚴肅追究、負責人、直接責任人的黨紀責任、行政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的出台,得十八大之后一系列政壇新風之“天時”,佔“會所”無處可藏之“地利”,聚黨政干部群眾意識增強之“人和”,隻要加大力度貫徹落實,吹散籠罩在公務接待上的“霧霾”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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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趙娟、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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