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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被提前離崗”豈止是“吃空餉”?

倪洋軍

2013年12月03日13:21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11月15日,河北黃驊市委組織部宣布:全市科級干部超過53歲,副科級干部超過52歲的全部提前離崗休養,同時提高三級工資。全市共有62名科級干部被列入這一名單,其中還包括兩名“正值政法工作黃金年齡的”司法系統干部。有人質疑,在河北省治理“吃空餉”的大背景下,這是在制造新的“吃空餉”。(2013年12月2日新京報)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指出,研究制定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政策。這一新提法引起了社會公眾的熱議。而河北省黃驊市卻唱出了62名科級干部“被提前離崗”的一出戲,同樣引起了不小的“震驚”。其他地方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也曾有過類似的干部“被提前離崗”的做法。而黃驊市的做法因為離崗干部“提高三級工資,並享受與在崗者相同的待遇”似乎還是很顯“人文關懷”的。但是,這樣的“土政策”已經不僅僅是在制造新的“吃空餉”了。

干部工作豈能“一刀切”。習近平總書記在談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時曾提到,既要掌握一般化原則,又要有解決特殊問題的措施,不搞“一刀切”﹔在談及黨建工作時提到,要有培養前途的年輕干部,也要合理使用各年齡段干部。但是,一些地方,一談到干部年輕化,就習慣性地在年齡等問題上“一刀切”,要麼極左,要麼極右,缺乏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以及對一些特殊問題的解決措施。這其實是一種行政亂作為,是典型的長官意志和特權思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必然選擇,但改革不是“一刀切”,也絕不能“一刀切”,任何一項措施的出台和實施,既要符合上位法原則,又要結合地方實際,尤其要廣泛征求干部群眾等各方意見。

權力監督怎成“軟皮糖”。《公務員法》沒有“提前離崗”的相關規定。中央精神是不鼓勵提前離崗的。“提前離崗”既非退休,也非提前退休,這些政策大都是各地黨政命令,沒有法律依據。應該說,黃驊市的這次干部“被提前離崗”的名單中,由於包括“正值政法工作黃金年齡的”司法系統的干部而被當地政法委書記提出“將檢察院和法院的干部也納入進來不合適”的建議。但他的意見沒有得到採納。干部“被提前離崗”,既然不符合中央精神,也不太順應干部意願,按理就不應該出台並實施。但是,這樣的“土政策”還是沒有商量余地地誕生了。由此可見,行政命令已經凌駕於了法律之上,並且也是沒有任何民主、民意可言的。究其原因,是公權力發飆,或者說權力沒有得到有力有效監督。而監督一旦成為了“軟皮糖”便對權力運行沒有任何約束力。因此,要想避免類似的“土政策”被炮制,必須加大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和制約,將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

提前離崗就是“唐僧肉”。“提前離崗”,本質上是牟取群體利益。提前離崗的人給下面的人騰出位置來了,更多的人能享受干部待遇。而如果按照正常年齡退的話,會減少很多官員。於是“提前離崗”,便成了名符其實的“唐僧肉”。但老百姓的公共服務卻沒有提高,浪費了納稅人的錢。這是變相福利,對納稅人也是不公平的。尤其讓人不解的是,“連漲三級工資”,是誰給的膽子和待遇?如此隨意的“福利安排”征求過納稅人的意見嗎?而既然提前離崗是變相福利的“唐僧肉”,按理那些“被提前離崗”者應該“感謝”組織、“感謝”領導,但卻似乎不太情願提前離崗,這其中似乎更加耐人尋味,難道那個崗位上,還有更多的“肉”可吃?!看來,反浪費、反腐敗,不但形勢嚴峻,而且任重道遠。

組織紀律不是“萬能貼”。遵紀守法,是黨員干部的天職。但是,有些時候,組織紀律也會被濫用而成為“萬能貼”。前文提及的黃驊市干部“被提前離崗”,要在“自願報告”上簽字。簽了字,保留一切待遇,工資連漲三級﹔不簽就是違反組織紀律。在既不符合中央精神,又不符合法律規定,更被指為在制造新的“吃空餉”的情況下,不知這樣的組織紀律,是出自什麼樣的組織,又具有怎樣的嚴肅性和規范性。如此的組織紀律,隻不過是行政命令的代名詞或幫凶。而組織紀律一旦成了“萬能貼”,是對官場規范的一種破壞。

制度管根本,管長遠。一方面要延遲退休,一方面又讓大量的人保留待遇提前離崗“吃空餉”。這個矛盾現象如果沒有制度來解決,時間長了,給國家造成損失更大。一定要規范提前離崗這種不正常現象。而要遏制這一現象,在強化制度頂層設計的同時,更要在淨化制度落實的環境上下功夫,並要統籌兼顧、協同推進,才能真正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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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趙娟、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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