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偉
記者今天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檢察院獲悉,從2008年至2013年10月底,新疆檢察機關查處百萬以上貪污及挪用公款案128件,183名縣處級以上干部落馬,其中廳局級15人,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4.81億元。(2013年11月27日《法制日報》)
在筆者看來,新疆5年15名廳局官員落馬,再次驗証了這樣一個道理:權力是一柄 “雙刃劍”,可以讓人譜寫出光輝的篇章,也可以把人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可以使人高尚, 也可以使人墮落﹔可以成就一個人,也可以毀掉一個人﹔用好了就能造福人民,實現個人的抱負,如果濫用或失控,不僅會貽誤黨和人民的事業,而且會使個人身敗名裂,遭人唾棄。
由此,也讓筆者想到了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曾給他手下人算過的一筆賬:老老實實地當官,守著自己的俸祿過日子,就好像守著“一口井”,井水雖不滿,但可天天汲取,用之不盡。假如心生貪念,守著自己的“井水”還不滿足,偏要惦記著“河”裡的,甚至“江”裡的、“海”裡的水,一旦東窗事發,不僅“河”裡、“江”裡的水不保,就連自己那口井的“井水”也難保。
顯然,新疆5年間落馬的15名廳局官員,其共同的致命弱點就在於沒有守住自己的那口“井”。他們貪得無厭,欲壑難填,總是嫌自己的“井水”不滿。於是,或利用職權之便,或假借工作之機,隻要抓住機會,便會不擇手段地“亂伸手”,完全忘記了“以責為上,甘為公仆,民眾向之﹔以權為上,胸無百姓,民眾背之﹔以利為上,欲壑難填,民眾唾之”的哲理,最后,別說撈來的“油水”享受不到,就連自己那口淺淺的“井水”也喪失掉了。這無疑是一種悲哀。
特別是從他們的墮落軌跡看,他們的蛻化變質基本上是沿著“鬆、攀、變”的軌跡墮落的:開始是放鬆學習,放鬆思想改造,背棄了理想信念,把金錢作為最高追求﹔進一步是在錯誤世界觀的支配下,與暴富者、與以權謀私者攀比﹔最后蛻變成為地地道道的腐敗分子,令人扼腕、嘆息。
正因如此,筆者認為,新疆5年15名廳局官員落馬,再次警示我們:從“公仆”到貪官有時只是一念之差,從功臣到罪犯往往隻有一步之遙,從“座上客”到“階下囚”也不過轉瞬之間。一些領導干部對不義之財“看得破,忍不過”,根源在於心態扭曲、信念動搖,或者意志衰退,追求享受,沉湎於花天酒地﹔或者為給自己留“后路”,從而利用職權大量收受賄賂、侵吞財物,最后必然走向自我毀滅。
如此說來,清心才能寡欲,淡泊方能明志,寧靜就能致遠。吸取新疆15名廳局官員的落馬教訓,必須時刻牢記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警句,深刻體會人雖有欲、切忌貪的道理,經常進行自省自審,如履薄冰地守好自己的“一口井”,千萬不要存僥幸心理、因小失大,“一失足成千古恨”,撿了芝麻、丟了西瓜,最后什麼都得不到,得到的隻能是一紙判決書。想必這種悲哀的結局誰都不想要,這種悲哀的生活誰都不想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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