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偉
與其他地方的同行相比,我算是富人﹔但與周圍那些開名車、住豪宅的人相比,我卻是“窮人”,因此我多少有些失落。看著一筆筆巨資經審理后輕易易手,而自己作為“過路財神”得不到任何好處,別有一番滋味在心頭。這是廣東省深圳市中級法院原副院長裴洪泉的懺悔語。(2013年11月26日《檢察日報》)
記得有人說過,攀比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攀比能激發個人奮斗的潛力,給人帶來向上的動力﹔另一方面,攀比也讓自己活得很累,讓自己的心理失去平衡。特別是攀比心理與不滿足心理猶如一胞姐妹,相伴而生。攀比是不滿足的前提和誘因,在沒有原則,沒有節制地比安逸、比富有、比闊氣中,必然導致心理失衡。裴洪泉的“攀比”顯然是后者。
正像裴洪泉懺悔中所言,在各種利益的長期誘惑下,為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和貪念,彌補這種心理落差,我沒有把握好人生之船的航向,駛入了一條暗礁四伏的歪道。他哀嘆是貪欲和僥幸,斷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殃及了自己的家庭,影響了單位聲譽和司法機關的形象。
筆者認為,這般懺悔和哀嘆,應該是裴洪泉的實話實說。因為經過黨組織長期的培養教育,他應深知貪欲之害,也知道收取不義之財是違法違紀,也知道一旦東窗事發是要受處分被判刑的,但他為什麼還要一意孤行、鋌而走險呢?除了他在政治上腐化蛻變,在自律上不能很好約束自己外,關鍵還是被眼前的既得利益所吸引、所蒙蔽,讓僥幸心理佔了上風。用他自己的話說,我不是不懂法,也不是不會用法,出現問題的關鍵是自以為是,誤以為自己“長袖善舞”,能鑽法律的空子,這也是職務犯罪者的一個通病。
其實,細細想來,近年來的落馬貪官哪一個沒有這種心理?哪一個沒有這種心態?他們都是在與“富人”的攀比中,“比”出怨氣,“比”出失落,“比”出不平衡的心理,“比”出貪婪的欲望,“比”向犯罪的泥坑,最終“比”入了不歸路。
正因如此,筆者感到,裴洪泉懺悔“見富人心態失衡”是實話實說,給我們兩點警示。
其一,繩從細處斷,禍從貪念生。裴洪泉之所以會滋生“心裡不平衡”,關鍵還是“貪欲”在作祟。而人之貪欲是個無底洞,貪婪之門一旦開啟,將永無止境。貪欲使人浮躁,喪失理想,迷失方向,難辨是非。一旦讓貪欲支配靈魂,任何人的世界觀都會扭曲,人生觀都會背離,價值觀都會錯位,最終結果必然是走向犯罪的深淵。
其二,名利淡如水,廉字值千金。雖然貪婪也可能讓人暫時富有,但代價卻是心靈負疚﹔雖然貪婪也可能讓人瀟洒享受,但結局卻是悔淚長流。所以,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人的貪婪是無限的,千萬不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無限的貪婪之中,要切記,把握好方向盤,再彎的道路都能通達﹔校正准人生路,再大的誘惑也能戰勝。如果我們對此不能保持足夠的清醒和冷靜,任由貪婪之火燃燒,必將毀掉靈魂中的真善美,毀掉理想信念,毀掉官德官品,進而毀掉整個人生,也毀掉整個家庭。裴洪泉的懺悔已足以為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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