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論12
據報載:廣東省涉案金額多達20個億的女貪官李啟紅被判處極少罰金外帶11年有期徒刑之后,她痛哭流涕地在悔過時說:“我今天雖然受到了法律制裁,但我這個人從骨子裡,從靈魂深處,我特別愛黨,我有違黨和組織過去對我的培養和教育。”
這種假象的“悔過”,對貪官本身有什麼其它作用恐怕難以見得,甚至可以肯定地說,不是也不可能這麼快就誠心悔過,充其量是掩人耳目而已,其嘴臉是十分骯臟的。
如此昔日風光十足的貪官,並非偶然失足,他們長時間犯罪,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早已扭曲,而一旦東窗事發,怎能在短短幾個月內就馬上提高了覺悟?他們犯罪時完全沒有人格尊嚴黨性原則,戴上手銬就能懂得了黨性重要?這種口是心非欺世盜名的伎倆對他們來說,是駕輕就熟的看家本領。這些貪官平時飛橫跋扈慣了,早習慣了在官場上人“兩面人”的變態生活,一朝落馬,丑事被揭穿,曾經高大的形象轟然坍塌,無顏面對被他指氣頤使過的江東父老。但悔過書給了他們一次“深刻”檢討自己、表明自己徹底悔悟的機會,而悔過書的層層遞進,容易給人留下犯罪嫌疑人觸及靈魂堅決悔罪的印象,以良好的認罪態度在輿論上爭取主動。如果司法人員因輕信他們而真對他們從輕處罰,必然會失去法律的嚴肅性。
可以說,貪官,尤其是級別高的貪官,他們在位上時哪一個不是精明能干的主兒?他們不懂黨紀國法嗎?不可能,黨紀國法最先送到他們的案頭﹔他們放鬆了思想改造嗎?不可能,他們平時宣傳教育起群眾來常常頭頭是道﹔他們真的擺不正自己的位置嗎?不是,他們上台后爭搶的就是位子和票子。
就拿近幾年一些落馬的貪官來說,他們在受到黨紀國法懲處之前,當位高權重之時,哪一個沒有接受過反腐倡廉教育?陳毅元帥的“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警言,哪一個不知哪一個不曉?從劉青山、張子善貪污被槍斃,到成克杰、胡長清腐敗被繩之以法,即便沒有目睹,也總有耳聞吧?按理說,前車之覆,當為后車之鑒了,為什麼還有那麼多貪官“前腐后繼”呢?原因很簡單,就是因為在金錢面前、在美色面前,一些人把警言、教訓丟到腦后去了。要麼認為“無所謂”,要麼有僥幸心理,要麼心理不平衡,要麼利欲熏心,到最后送了卿卿性命,再說什麼悔過的話,再吃什麼后悔藥也來不及了。
如果說世上有反腐良藥的話,那一定不是貪官“悔過”,而是人民群眾雪亮的眼睛,那就是將權力置於人民群眾的監督之下。(笑論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