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海情結
11月21日,中央紀委下發了《關於嚴禁元旦春節期間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的通知》,要求各級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國有企事業單位和金融機構在元旦、春節期間嚴禁用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煙酒、花卉、食品等年貨節禮(慰問困難群眾職工不在此限)。同時還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強化執紀監督,對違紀行為快查快辦,嚴格責任追究,及時通報曝光。(據新華社)
不難看出,中紀委下發《通知》,對各級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國有企事業單位和金融機構“兩節”期間公款相送年貨節禮提出了強硬的紀律要求,目的在於要繼續落實好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扭轉過節不正之風,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堅定不移走好群眾路線,積極營造勤儉節約、清正廉明的節日氛圍,不斷鞏固“糾風”成果,繼續樹立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心中的良好形象。
不以惡小而為之。中紀委嚴禁各級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國有企事業單位和金融機構公款贈送年貨節禮,正是體現了這個道理。中國人向來講究禮尚往來,各國家單位像走親戚一樣在節日期間相互送點“小禮”表示慶祝和慰問雖然在情理之中,但是,人民群眾的眼裡卻容不下公款消費“這粒沙”,因為,公款是人民的“血汗錢”,各國家單位需秉持勤儉節約的節操,把錢花在“刀刃上”,花在為人民服務上,隻有這樣,人民才能放心,才會服氣,也隻有這樣,國家才能真正做到以人為本。
沒有監督的制度如海綿般軟弱無力。中紀委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強化執紀監督,對違紀行為快查快辦,嚴格責任追究,及時通報曝光。這就說明,要充分發揮監督的“防線”作用,讓制度“回火”硬化,才能達到預期效果。可想而知,如果缺乏監督,那麼,一些國家單位便會在此過程中動“歪腦筋”, 把相關年貨節禮所花費用轉嫁攤派到其他正當開支上,實行公款報銷,那就嚴重違背了中紀委《通知》的初衷,讓制度失去了原本的意義。所以,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嚴格履行好監督職責,嚴懲違紀違規者,形成典型威懾,讓制度發揮實效。
制度如弓,監督似箭。如何實現弓響箭飛、准確中的?這就需要講求方法和力度。中紀委下發的《通知》,已經涵蓋了制度和監督兩個層面的內容,“弓箭”已經具備,但要發揮好效用,還需要在方法和力度上下工夫。“不看廣告看療效”。在執行《通知》要求的過程中,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秉公執紀,對違紀違規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發現一起通報一起,絕不講情面,絕不“捂蓋子”,讓監督“鐵起來”,讓制度“硬起來”,讓那些在“兩節”期間不禁公款“小禮”者攤上“大事”,得到應有的處罰,隻有這樣,才能不折不扣地將中紀委《通知》的要求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