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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今天,中央紀委下發《關於嚴禁元旦春節期間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的通知》,全文如下:元旦、春節將至,遵照中央指示,要繼續落實好八項規定精神、堅決反對“四風”。(11月21日人民網)
單單話說春節,是我國最富有特色的傳統節日。即使在經濟發展、物欲當道的今天也改變不了人們對“過年”的特殊情感。“有錢沒錢,回家過年”,在走親串友“拜年”,送上一句“過年好”的同時,就是再“摳門兒”,也得表示表示,意思意思。但是,節日淪為公款送禮的“節點”已是不爭的事實,公款成為“私用”,送的是節禮、收的是“腐敗”,“年味兒”是多了,然而“廉味兒”卻少了。
十八大以來,中央在反腐和作風建設上,可謂是“雷聲大、雨點密”,連出“組合拳”。這次中紀委再出“禁令”,“關”起了春節公款購物送禮的“門”,顯示了中央反對“四風”一抓到底決心。應當知道轉作風不是一蹴而就的,所以不能緊一陣,又鬆一陣,要抓經常、經常抓,持之以恆,作風才可能根本轉變,清新之風才能拂面。
從反對“舌尖上的浪費”、“送賀年卡”,再到禁年貨節禮,中央處處以小處著眼、小事著手,以小見大,抓出了作風大轉變,帶動民風社風大好轉,促進黨和國家事業的大發展,讓群眾看到了美好的未來。
“千裡之堤,毀於蟻穴”。不管購物送禮,花費公款再少,一分一厘都姓“公”,決不能用在“聯絡感情”、“拉近關系”上,更不能借之以名,堂而皇之成為發放“福利”、敗壞風氣的“由頭”和借口。作風為作人、辦事之風氣,在這個問題上,決不能開任何“口子”,隻要有“縫隙”,就會“鑽”腐風、“沾”俗氣。
離元旦還有一月有余,春節仍有兩月之久。中紀委的“預防針”比往年打得早一些,作風建設就得有抓早、抓小、抓苗頭的勁頭,常抓不懈的“韌勁”。誠然,我們習慣於元旦、春節,單位發點“小禮物”為當然福利,有的人可能不適應,可能有埋怨,但是它確確實實影響了黨風政風,久而久之形成了難以根除的“頑疾”,拉開了干部與群眾的距離。禁令早早出台,防范於未然。試問?過少了“年味兒”、多了“廉味兒”,少了奢靡之風、多了清新之風的佳節豈不是群眾的企盼,讓 “過年”等傳統習俗回歸本色豈不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