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攤派煙酒任務實乃政府職能“出軌”

舟水之喻

2013年10月28日16:13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湖北省公安縣宣稱,公安人喝公安酒,湖北人抽湖北煙。公安縣“2013煙草工作考核辦法”中明確規定,全縣銷售卷煙必須達到25100箱。攤派下來的煙和酒成為許多鄉鎮與村裡的沉重負擔,並且煙酒銷售任務與干部的工資挂鉤。(10月23日《京華時報》)

地方政府如此這般的荒唐考核,不僅干擾了市場的良性競爭,也赤裸裸地暴露出當地政府職能已“出軌”。不可否認,發展壯大本地企業,乃各級政府以及相關部門義不容辭的責任,但是,地方政府在幫扶企業的過程中,切不可找錯“抓手”,更不能盲目地為下級下達荒唐的任務指標。

要知道,溫室的花朵永遠成不了氣候,規定隻能喝本地酒、抽本地煙,這種地方保護隻會讓本地企業越長越孱弱。政府的歸政府,市場的歸市場,改革最重要的就是要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作為政府,怎能搞地方保護主義,又怎麼能攤派煙酒銷售任務讓干部去賣煙酒?

此番舉措,恐怕值得商榷。一方面,對政府各部門的工作人員來說,大家本身都承擔著各自的職責分工,如果都兼職來“賣煙酒”,又怎能一門心思做好自身本職工作呢?另一方面,對企業自身發展來說,盡管當地有關負責人說“只是進行煙草市場整治”,但依然掩蓋不住權力公然干預市場的本質,是赤裸裸的市場壟斷。如此一來,“法治原則”變成一地雞毛,“市場經濟規律”更是支離破碎,長此以往,企業隻會陷入畸形發展的泥淖而不能自拔,更談不上什麼可持續發展。

事實上,對各級政府來說,要想引導廣大企業在激烈的市場中站穩腳跟,既需要不斷優化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地域對於重大項目的承載能力,通過優質的交通服務等硬件設施,為企業發展提供良好平台,同時,政府自身還應當大幅削減各類行政收費項目,給企業更大的實惠,為企業提供優質、高效、廉潔的服務。

故而,政府隻有不斷完善好發展好“硬環境”以及“軟環境”,才能真正助力企業發展,不斷做大做強。但必須厘清的是,支持不是無原則的。政府的定位是“掌舵的”,企業的發展有困難,於法定的職責框架下政府可以予以一定的支持,但豈能“出軌”直接變身為“劃槳的”,公然為企業賣煙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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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趙娟、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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