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新聞網北京9月12日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於10日起正式施行。中國共產黨新聞網·七一社區網友認為,《解釋》通過厘清信息網絡發表言論的法律邊界,為懲治利用網絡實施誹謗等犯罪提供了明確的法律標尺,起到規范網絡秩序的作用。

網友“旁觀者2013”認為,從“謠翻中國”的“秦火火”到借維權斂財的周祿寶,從泄私憤造謠的傅學勝到自建網站敲詐勒索的仲偉……近年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的各類違法犯罪活動日漸增多,特別是利用互聯網進行造謠誹謗等違法犯罪現象比較突出。兩高出台關於網絡誹謗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有著明確的社會背景和現實需要。既能保証公民個人權利的行使,也保証國家刑事司法權的適度介入,維持信息網絡秩序的健康發展。
“網絡給網民自由發表言論提供了平台,但是言論自由是建立在不影響他人的基礎之上的,那些利用網絡造謠生事者,嚴重破壞了網絡環境衛生,必須嚴厲打擊”,網友“ziwei格格”在帖文中寫道。網友“水冷了”認為,網絡的迅猛發展在給信息交流帶來快捷方便的同時,也使謠言“插上了翅膀”,不僅造成了受害人的精神困擾,也給正常的社會秩序帶來現實或潛在的威脅。網絡的虛擬空間絕不是法律的“真空地帶”,必須以“亮劍”的精神,打出“組合拳”,掐斷網絡謠言的“傳播鏈”,網友“我家幺幺”留言寫到。
網友“林蔭00”反思網民群體在建設網絡環境中的責任,他談到,網絡環境需要我們共同維護,在寄希望於網絡法治更加完善,網絡治者依法治網的同時,還需要反思自己,有沒有形成“不信謠”、“不傳謠”的自覺意識,有沒有把這種自覺意識傳遞給他人。網友“溪水花木”同樣認為,建設健康和諧、綠色文明的網絡環境,是每位有責任感網民的利益所在和共同願望,隻有越來越多的公民自覺擔當起社會責任,一個風清氣正、健康向上的網絡環境才會真正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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