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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議如何遏制“貪官年輕化”

萃嵐

2013年09月06日13:20   來源:人民網-理論頻道

日前,看了人民日報《“貪官年輕化”催生反腐新課題》的人民時評,筆者深有同感。近年來,隨著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推進,越來越多的年輕干部走上領導崗位,他們學歷層次較高,頭腦靈活,有闖勁,大部分人都成為各條戰線上的精英人才。但遺憾的是,也有個別年輕干部在初嘗權力的滋味后,忘乎所以,走向反面,年齡不大、走上關鍵崗位時間不長,但腐化墮落、涉案金額觸目驚心。請看有關案例:

比如, 1977年出生被稱為“最年輕廳官”的原廣東省雲浮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馮湘勇,於2013年1月30日,因嚴重違紀被“雙開”。落馬前他儼然是一個“明星”官員,31歲時靠全國公選成為廣東“最年輕廳官”。然而,就是這樣一位高學歷、年紀輕的“政治明星”,被查出有收受巨額賄賂、包養情婦等問題,落馬時年僅36歲。

再如,1980年出生的海南省洋浦經濟開發區規劃局原副局長肖明輝,清華大學碩士研究生,而且工作才兩年,28歲就任了洋浦經濟開發區規劃局副局長,曾被評為“洋浦十大杰出青年”,獲得“海南青年五四獎章”。就是這樣一位被領導、同事認為“前途不可限量”的“80后”副局,卻因涉嫌受賄千萬元被判處無期徒刑。

比如,32歲的孟某是一個被提拔后就倒下的典型。他在北京某著名大學法律專業碩士畢業后,就順利留校。不久后的2009年,孟某就被提拔為該大學某學院黨政辦公室主任。一年后,他開始利用職務之便撈錢,從2010年12月至2011年9月,先后36次挪用學院項目經費近300余萬元,供家庭和個人消費。

比如,80后的宋某是北京某出版社發行主管,在被單位提拔為發行主管后不久,便迫不及待地利用手中的權力,採取通過“用書換錢”的方式,將出版社價值上千萬元的圖書賣給社會人員張某等人,個人非法所得超過300萬元。這之后,宋某經常出入高檔消費場所,過上了“頻繁購置新車、頻繁更換女友”的奢靡生活。最終宋某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比如,2012年1月,河南省中牟縣新任村官魏某利用協助鎮政府統計發放土地補償款的職務便利,騙取國家移民劃撥土地補償款3.41萬元,這一年魏某24歲。四川簡陽的女大學生辜某任村官不到兩年,就利用職權幫親朋好友多丈量房屋和地面附著物,套取國家征地補償款80多萬元,辜某此時隻有25歲。

凡此種種,不一而足,“年輕貪官”的所作所為,實在令人瞠目結舌。顯而易見,腐敗分子中的“年輕面孔”有逐漸增多的趨勢。年輕官員特別是35歲以下的干部,本來應當是未來擔負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的中堅力量,對其個人而言也是前途無量。但是,他們卻陷入權錢交易的旋渦之中,寧願拿自己的一生作賭注,從個人發展的角度看令人惋惜,從國家發展來看危害更大。

人們不禁要問,是誰使“貪官年輕化”?究其原因,筆者認為,這固然和個人生活壓力過大、自我約束力太差有關,但監督制約不到位是導致“貪官年輕化”的主因。

“上級監督下級太遠,同級監督同級太軟,下級監督上級太難,組織監督時間太短,紀委監督為時太晚。”這是曾任中紀委副書記的劉錫榮提出的“五大問題”,可以說真正表現出了在監督層面上所存在的問題,這“五大問題”得不到解決,腐敗問題就難以得到治理。年輕干部處在成長期,還沒有位高權重,出現腐敗問題,更能說明監督制約機制沒有落到實處,很多時候是走了過場。

毋容置疑,“貪官年輕化”是一個可怕信號,應引起黨和國家的高度重視。那麼,如何解決這個問題?筆者以為,應有的放矢,對症下藥,加強監督,關口前移,防微杜漸,內外結合為年輕干部安裝“廉政電子眼”,在他們中間率先實行“家庭財產申報公示制度”,那樣,他們就想腐敗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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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趙娟、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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