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解
一部分年輕干部在面對各種誘惑時,缺失自律,扭曲了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沾染了不良作風,最終陷入了腐敗陷阱。在人生的路途上,在事業的征程中,他們剛剛起跑、或正在起跑,卻因腐敗跌倒在了“起跑線”上……在廣東省紀委查處的大要案中,已經有了“70后”、“80后”的高學歷官員,年輕貪官級別呈上升趨勢。(據8月27日《檢察日報》)
隨著腐敗分子中一些“年輕面孔”的曝光,貪腐案犯罪主體出現“70后”、“80后”之類的標簽,“貪官年輕化”現象成為熱議話題。
青年才俊風華正茂,被捧為社會精英,剛剛走上領導崗位不久,卻在金錢、美色的誘惑面前失去抵抗力,跌倒在仕途的“起跑線”上,固然令人扼腕。然而,那種動輒給腐敗現象劃圈圈、貼牌牌的做法,不僅對“70后”、“80后”群體有失公允,甚至容易使公眾對腐敗的認識表面化、簡單化,未必有助於反腐敗斗爭的深入推進。
稍加回顧就知道,對於官員的腐敗,有關專家們曾經作出“59歲現象”、“45歲現象”、“35歲現象”直至“26歲現象”等諸多界定。試想,既然從剛參加工作的青年干部到即將退休的老領導,每個年齡階段都發生過腐敗案,那麼,煞有介事地對腐敗現象劃分“年齡段”有什麼意義?現在揪出了“80后”貪官,隨著時間的推移,以后必定還會出現“90后”貪官、“00后”貪官……這樣的標簽貼來貼去,說輕點是膚淺和幼稚,說重一點,它還可能把反貪防腐引入歧途。
應當看到,在社會轉型時期,在規則不健全的背景下,腐敗現象易發、多發、高發的態勢已是我們必須面對的嚴峻現實。翻開近幾年的貪腐榜,腐敗官員職位不分“高低”,年齡不分“大小”,行業不分“冷熱”,隻要與權與利沾上邊,不論官大官小、年老年少,誰都有腐敗的可能。歸根到底,腐敗與年齡無關、與學歷無關,卻與欲望有關、與權力有關、與監督的缺位有關。可以預見,如果官員的行為不受制約,權力沒有“關進籠子裡”、“晒在陽光下”,腐敗“就在不遠處等著”呢。
現在有些人看問題,常常容易走極端。仿佛“青蛙一旦成名,連做蝌蚪時就不曾長過尾巴”,官員一旦腐敗,就必定“頭上長瘡腳下流膿”?少數“80后”官員犯案落馬,就把賬算到年輕干部任用的頭上,這些論調需要商榷。並非干部年輕、學歷高就能保証權力的廉潔,也並非干部年輕、學歷高就會導致腐敗率上升。腐敗與年齡無涉,更與干部隊伍的“年輕化”不搭界,將兩者生拉硬拽到一塊,難免牽強附會誤導視聽。
有人奉行“位不在高,有利就成﹔權不在大,管用就行。”濫權是腐敗的根源。反腐敗工作不能只是簡單地在腐敗與年齡之間劃線,規范權力的運行,加強對權力的監督才是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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