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世鵬
多年來,各地對借調干部進行過多次清理,但風頭一過又出現反彈。所謂借調,就是上級機關從下級機關或事業單位臨時借用人員來本單位工作,但是借用人員的行政人事關系、工資福利等仍留在原單位。(中國新聞網)
這些年,掌摑菜農的城管是臨時工,上班打牌的機關人員是臨時工,抄襲文稿的秘書是臨時工,跟轄區居民發飆的民警是臨時工······隻要一有負面事件,有關部門就宣稱是臨時工干的,其實這些長期借調在外單位,因為人員編制、調動程序等問題,不能順利調入上級部門的“非必要借調”干部,又何嘗不是一種臨時工。
從以往情況來看,上級機關借調干部,多數源於臨時性工作任務增大,現有工作人員無法完成既定任務,隻得要求下級單位支援,從這一點來看,說借調干部是臨時工可謂是名至實歸。既不用單位出錢養著,也不佔用評優名額,干活還特別勤快,一旦出事,還可以讓借調干部“站出來頂缸”,清退回原單位,與其徹底劃清界限,以示糾錯態度的堅決。從下級單位借調干部有這麼多好處,何樂而不為?沒事也要借調幾個先備著。
本來該干事的人白拿錢不干活,被借調的人拿份內錢幫別人干份外的事, 這種“怪現象”的根源是什麼呢? 為什麼有些借調干部“掙著白菜的錢,操著賣粉的心”還特別樂意呢?一是因為上級機關掌握著職務升遷的生殺大權,萬一表現好了,領導一喜歡,沒准就能提拔一下或者正式調進來﹔二是因為即使調不進來,在上級機關借調一段時間,也能熟悉一下上級的工作,有助於能力提高,將來回到原單位可以從容應對上級的考核﹔三是宰相門前七品官,在上級單位借調,每天接觸的人不一樣,積累的人脈也不一樣,而在現在的社會,人脈還是很重要的。凡此種種,就導致一些干部心甘情願的來當“臨時工”。
到目前為止,國家還沒有出台專門規范借調行為的統一制度或者法律規范,但是僅靠領導的一句話就決定是否借調以及借調誰、如何借調的隨意性是與公務員法治管理相悖的。這樣的隨意性不僅會使被借調人員的利益受損,甚至會滋生權力濫用、權錢交易等腐敗現象,為了避免或者減少這種負面效應,便有必要對借調干部實行依法規制。首先要健全建立借調的相關法律規范,借調一定要履行正式手續,減少隨意性。其次是加強對借調行為的監管,非確有必要絕對不能借調。再者要對單位的編制進行科學化管理。既不能使人浮於事,也不能讓人手嚴重不足。最后是對干部進行正確的引導。既要教育上級干部,樹立大局觀,不隨意的從下級抽調人手﹔也要勸導基層干部扎根基層,通過正常的考核機制晉升、挂職、輪崗、交流到上級單位,讓借調“臨時工”成為過去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