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武漢市正在起草《城管隊員履職手冊》,每位城管執法隊員業績評定和執法水平將有更明確考核細則。手冊中還重點提到,全市每年將評選出10名“最差城管”,情節嚴重者將被辭退。(人民網)
一說到城管,大家都沒什麼好印象,最近發生的“踩頭事件”,更是將城管的形象拉黑到了極點。在這個時候,重樹城管形象,勢在必行、迫在眉睫。當然,很多地方早就採取了一些行動,但大多是在“柔性執法”方面下功夫,比如建立女子城管隊、實行微笑或眼神執法等等,不過評選最差城管,還是頭一次聽到。
大家比較熟悉的,是“評先”。武漢城管反其道而行之,通過“評差”來推動工作,不是沒有,確實很少見。不過“評差”這招,理論上說還挺好,“評先”一般對比較優秀人員有用,他們隻要努力,就能成為先進,而“暴力執法”的城管,多半是能力和業績都比較靠后的,他們不管多努力,也很難進入先進行列。如果只是“評先”,“后進”這部分人很可能“破罐子破摔”。如果有“評差”這一關,為了不“丟丑”,他們就可能會“蹦一蹦”,不能成為最好的,也不至於成為“最差”。
不過,武漢這一招究竟管不管用,目前還很難說,有待實踐檢驗,當然,希望不要成為虛頭才好。試想,武漢有多少城管?成百上千吧,評10個“最差”,可以說是很小很小一部分,如果工作不是太差,或是違法亂紀的,都不會進入這個行列。所以“評差”,對整個城管隊伍來說,作用不會太大。再者,城管形象不好,難道就是這很小很小一部分人造成的?我想難說。
當然,也不是反對“評差”。不過,“評差”不能限定名額,而應該出台一個具體標准,達不到這個標准的城管,都應該評為“最差”,然后進行相應處理。如果限定名額,“評差”很可能成為虛頭,每年違法亂紀的城管就有多少啊。同時,重樹城管的良好形象,也不是評幾個先進或幾個差就能解決的,必須下功夫,全面加強理論教育,讓他們知法、懂法,依法行政﹔提升為民服務意識,文明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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