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科研項目報銷各地到佳木斯的單程火車票1505張﹔曾被列入院士候選人的科研人員因貪污百余萬元科研經費一審被判刑13年﹔某中字頭院所下屬單位被審計出以項目名義發放近億元福利……一位海歸科研人員的妻子透露,自己吃飯的發票也可以給丈夫走科研項目報銷掉:“這個圈子裡,一人搞科研,全家隨便吃。”(6月8日《半月談》)
“一人搞科研,全家隨便吃”,科研經費裡面油水多,經費成了“唐僧肉”,隻要挨到邊的人,都可以上去咬一口,怎能保障科研項目的研究?科研經費按說是“一個蘿卜一個坑”,從立項到審批都得層層把關,進行分解核算,可是,據中國科協的一次調查顯示:科研資金用於項目本身僅佔40%左右,也就是說有60%的資金用在不明不白之處,如此大的支配空間緣於何方?
一些人搞科研並不在“研”,而在利,明明是需要100萬元的項目報300萬元﹔其中的原因無非是多報的部分以用作它用:什麼火車票,餐費等,隻要有發票不管是來自何方,都納入其中,甚至有的借購買設備儀器虛開發票﹔有的將電腦、攝像機、掃描儀等反復填報。明明質量等同,卻不用低價的儀器非得用高價﹔無非是為了收巨額回扣。而更多的是,用以添補拉關系、爭項目的墊付資金。
對於科研項目中的弊端有學者早就有過披露,“做好的研究不如與官員和他們賞識的專家拉關系重要”﹔還有:經常應邀擔任科研基金項目的評委的邢新會曾坦言,如果到外地參加項目評審,各種名目的公關更是讓人應接不暇。參評人拿著材料,恭恭敬敬地請他“指教”,帶來的材料裡經常夾著一定的“東西”。搞科研做學問者彎下三尺腰乞討項目,可以說不單是為了科研,更多的是為利,項目中有黃金,項目中有房屋,隻要拿到項目就等於謀到了一條財路,因而一些人花大錢,預先進行感情投資,一旦項目到手“羊毛出在羊身上”,自然要從科研經費中扣除。
科研經費隱藏腐敗黑洞,問題的關鍵在於審批者,監督者。審批項目者不是凡人,大都是此方面的權威專家。具備什麼條件的人可以從事什麼項目應該知曉?尤其是某個項目需要多少資金,應該是八九不離十,但是總見項目經費被高估,這是偶然? 因而“單程火車票1505張”,“一人搞科研全家隨便吃” 看似問題出在項目制作者,而主要是立項者的原因,如果立項者嚴格把關,經費從嚴掌握,驗收嚴格標准,能出此種笑話嗎?
虛假科研經費其實就是學術腐敗,根本原因就是權力過於集中,少數人定項目,不公開不透明,缺乏嚴格的監督機制。要防止科研經費隨意開支,關鍵在於實行科研經費財權和審批權分離,引入公正、公平、公開的評審機制,把好立項關,尤其是要依法對科研經費腐敗進行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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