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25歲的咸陽姑娘寧阿娜考上公務員,被咸陽市人事局錄用分配到彬縣公安系統工作。如今12年過去了,這個當時的幸運兒已經37歲,成為人母,仍然是靠干臨時工過活。6月5日下午,說起這12年的遭遇和無奈,寧阿娜滿眼噙淚。(6月8日人民網)
寧阿娜可能無論如何也不會想到,12年前自己最大的幸運竟會成為噩夢的開始,考取了公務員卻無人接收,直到今天仍然是無職位、無工資,隻能靠打臨時工過活。
按照常規來說,隻要被錄取者有著齊全的手續,到接收單位履行正常接轉手續就可以了,隻要証件都符合要求,不該有什麼復雜的,更不該出現考取12年仍無著落的奇怪現象。
從報道中可以看出,寧阿娜是2001年4月參加咸陽市公務員統一招考后被正式錄用的,《通知書》明確顯示“寧阿娜同志,根據陝西省人事廳、公安廳陝人發(2001)25號文件通知精神,經研究同意招收你為國家公務員,分配在彬縣公安系統工作,持此通知書辦理糧戶關系”,同樣在《陝西省錄用國家公務員(人民警察)審批表》中,也有用人單位意見、縣級人事部門意見、地市公安機關意見、地市人事部門意見、省公安廳意見欄目中均寫有“同意”二字並蓋有公章。
也就是說寧阿娜的的確確是貨真價實的公務員,既然是正式考取的公務員,為何當地有關部門沒有接收她呢?還有就是,從2001年起,寧阿娜就開始為自己的身份往彬縣人事局、公安局先后跑過數十趟,結果是人事局推給公安局,公安局推給領導,而當年的知情領導又早已調往外地工作。
面對記者的調查,彬縣公安局給出的答復是,“經查,寧阿娜是2001年咸陽市人事局招錄的干部,但並沒有來我局報到或工作,我局也沒有任何資料顯示寧阿娜是彬縣公安局的工作人員。據聽說,她本人在咸陽上班。因其系新招人員,一直未來我局報到,按照有關人事管理規定,就沒有崗位,人事財政部門也不會審發工資。寧阿娜是2001年考錄的,但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我局報到,這麼多年自己背著檔案在其他單位上班,應自負責任。”
顯然,這種說法難以立足,用寧阿娜自己的話來說是“不可能不去報到”的,是啊,用正常的思維就可以想象,誰會輕易放棄辛辛苦苦考取的公務員身份,除非腦子有些“貴恙”。倒是彬縣公安局政治處主任席小兵的話,道出了其中端倪,“當年寧阿娜和另一女孩王某一起,由彬縣人事勞動局分配到公安局工作,當時的主管領導曾打過招呼,說寧阿娜要調往外地工作,也不知道什麼原因,寧阿娜的個人檔案也一直沒有進局裡。”
“當時的主管領導曾打過招呼”這也許就是整件事的根源所在,現在需要理清的就是打招呼的人是誰?這個招呼為何而打?是當事人的意思,還是“被招呼”了?這其中是否有人獲益?這一切都亟待有關部門早日拿出權威的解釋,給公眾一個合理的解釋,不要讓這個“皮球”再踢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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