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古人有雲“德不厚者不可使民”,但對於今天來說,可謂“德不厚者不可為官”。其中的道理也很簡單,如今,有的官員把“外面彩旗飄飄,家中紅旗不倒”作為一種榮耀,作為一種必不可少的身份點綴,似乎鶯鶯燕燕圍繞身邊是一件“倍有面子”的事情。在他們眼裡什麼禮義廉恥、倫理共識都不復存在。
這種人即使學識再深、能力再強、官位再高、權力再重,也難以被人信服,也難以干成事、不出事。因為“色字頭上一把刀”,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當他們拜倒在石榴裙下,享用了美色之后,自然要有所付出。為了討得情婦歡心,就必須不斷滿足她們的欲望,有了金銀首飾,又想要房,有了房子還想要車,有了車子還想要名分、地位……種種欲望是永遠無法滿足的。於是乎,官員就成了情婦的“提款機”,想方設法,鋌而走險,利用職務便利牟取不法利益,其結果是可想而知的。
特別是對於那些自以為情場得意的官員來說,恐怕做夢都想不到,有一天將自己拉下馬的,不是別人,竟然是自己曾經海誓山盟的“紅顏知己”。這正如報道中所說的,在現實生活中,公職人員會偏向於和情婦訴說工作中的情況,認為情婦不會出賣或拖自己下水,從而疏於防范。正是這樣,情婦對公職人員的工作情況堪稱了如指掌。所以,昌平檢察院反貪局局長楊琳介紹說,“在偵查時,經常會選擇通過情婦突破,這也是比較有效的一個手段。”
在筆者看來,情婦成為貪官落馬的“突破口”,本是情理之中的事。因為與其說她們是貪官的情婦,不如說她們是權力的“情婦”,是金錢的“情婦”。她們往往都是看中了公職人員手中的權能生錢,而投懷送抱的。也就是說,大凡貪官養情婦,情婦伴貪官,貪官為情而腐,情婦圖權而伴,兩人同床異夢,各懷鬼胎。當各自的利益訴求得不到紓解之時,昨日風情萬種的情人,轉眼可能變成冷酷“殺手”,也是很自然的事。
正因如此,筆者認為,情婦成為貪官落馬的“突破口”,無疑從兩個方面給我們敲響警鐘。
其一,監督的警鐘。包“二奶”、養情婦現象日益增多,形式上從隱蔽走向公開,主體不斷擴大,已擴展到基層公職人員,造成了嚴重后果。而可怕的是,有的官員雖然包養情婦“路人皆知”,但卻無人舉報,大都“視而不見”,這說明我們的監督手段、能力還是遠遠不夠的。
其二,自律的警鐘。賄金背后有手銬,石榴裙下有陷阱。這是不爭的事實。各級官員不論身在什麼地方,不論身處什麼崗位,都要廉潔自律,警鐘長鳴,使自己“不以物惑,不以情移”。隻有這樣,才能在種種誘惑面前,泰然處之,從容應對。否則,后果是不言自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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