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情背后的陷阱,猶如一張巨大的蛛網,專門捕捉那些缺乏自律者。他們就像一隻隻昆虫,在利益的驅動下掉進網裡,最后越陷越深,無力自拔。這是原江蘇省無錫市南長區南湖街道辦事處主任吳大明懺悔書上的一段話。(2013年6月4日《檢察日報》)
細讀報道,我們就會發現,吳大明落馬的過程,似乎帶著一點真感情的意味。但在更多的時候,所謂的“感情”完全成了赤裸裸的權錢交易。
用吳大明自己的話說,由於我手裡有權,朋友漸漸多了起來,既有私企老板,也有政府官員,形成了一個小圈子,我們經常在一起喝酒聊天。剛開始的時候是正常往來,在不違反原則的前提下,互相幫點小忙,盡到朋友的本分。隨著我的職位的提升,我們之間的友誼開始發酵,變得越來越功利,有時簡直就是赤裸裸的交易。為了獲取項目,那些久經“沙場”的老板,千方百計討好我,想方設法接近我,動用各種人脈關系,甚至通過上級部門,打招呼施加壓力,手段極其高明。而我沒有堅守法律底線,私下進行了權錢交易。
在筆者看來,吳大明的這番懺悔,說出了一個人人皆知的“秘密”,即:“感情投資”作為一種賄賂手段,正在“俘虜”我們的一些官員。
所謂“感情投資”,顧名思義,就是用感情代替其他的一些可以明碼標價的資本來進行投資,從表面上看,這似乎是很正當的,但實際上,投資的其實不是感情,而是金錢、實物。說穿了,其實就是赤裸裸的交易關系而已。
以報道為例。2011年初春的一天,吳大明的姐夫突發心臟病猝死在車裡。一位老板知道這件事后,說車子不吉利,花10萬元把這輛車買走了。這是一輛二手車,價值不會超過1萬元。那麼,這位老板的腦子也沒有進水,為什麼要高價這輛二手車呢?原因就在於通過吳大明手中的權力來承接自己夢寐以求的工程。我們不妨看看吳大明是怎麼說的:這位老板真聰明,巧妙地打出感情牌,利用人情變相行賄,突破了我的心理防線。
由此可見,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今天你若接受了人家的“感情投資”,明天必然要為人家有所“支出”,畢竟“吃人的嘴軟,拿人的手短”嗎?因而久而久之,就會被人家牽著鼻子走,一步一步走向違紀違法的深淵。特別是在傳統意識下,一些官員對經常“感情投資”的朋友,往往會產生兩種感情:一種是信任﹔另一種則是覺得這是理所應當,不知不覺間就被拉下水。
正因如此,筆者認為,吳大明的懺悔書,就像一枚重磅炸彈,放在我們的面前,讓我們不得不慎重思考,不小心翼翼地面對。要知道,“人情”本身並不是一個壞東西,但是,如果不能在有情的人情和無情的法律之間作出明智的選擇,不能理直氣壯地對那些帶有不正當目的的“感情投資”“卻”而遠之,那麼,最后的下場就會同吳大明無異。因為為了利益而投資“感情”,等到利益沒了,“感情”自然也就散了。看看那些“感情投資”吳大明的人,這個時候還會來“投資”嗎?警醒嗎,我們的官員,不要再步吳大明的后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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