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30日,有網友在微博上爆料稱,遼寧省鞍山市警察協會向理事發放特權牌照,要求執勤交警在遇到持牌車輛時可給予多項“特別關照”,包括可不受交通管制、信號燈、警方盤查等限制。對此,鞍山市公安局回應稱牌照屬實,並表示鞍山市警察協會發放牌照未經市公安局批准,該局在網友曝光后已責令鞍山市警察協會將此牌照全部收回,相關責任人因違反警察協會工作章程和有關法律,已被責令引咎辭職。(6月2日紅網)
乍一看,牌照已收回,違規者已被責令引咎辭職,一切都歸於平靜。似乎應該褒獎一下鞍山市公安局反應迅速,毫不姑息違規違法行為,一個圓滿的句號如此簡單地勾畫完畢。但是細想之下,此舉似乎有丟車保帥之嫌疑,值得人深思。
據記者調查發現,鞍山市警協主席為鞍山市公安局現任黨委副書記,當地多名警界要員則是協會理事。可謂既當警察又當理事,一方面嚴厲地制定、執行交通規則,杜絕一切違規行為,一方面又拿著特權牌照可以為自己違規舉動一路亮綠燈。矛盾的結合體其實是表裡不一的生動體現,嘴上說著冠冕堂皇的豪言壯語,背地裡卻行著背道而馳的違規之舉。究其原因其實不過是特權思想的泛濫,掌握著交通方面的權力,便可以拿著特權牌照享受多項特別關照,可以不受交通管制,招搖著來去自由﹔可以不受信號燈的限制、可以不接受警方盤查,如此特別關照真的夠特別,讓某些官員在特權之下享受權力帶來的便宜、帶來的特殊、帶來的無限榮光和耀武揚威的至尊之上,感受與普通人不一樣的殊榮。因為官員需要享受這樣的特權,所以特別關照便有了市場,自然特權牌照應運而生,於是也就有了一系列的特權車、特權學校、特權醫院、特權煙、特權酒……,東窗事發,不過是找一替罪羊就此息事寧人,而最終依然權力在握,變著法子享受特權。
手持權力讓自己享有特權是官本位思想在作祟,是缺乏應有的監督的產物。把權力關進牢籠是民眾所期待的,但是權力不是乖乖兔任由你關,這需要發動媒體和民眾的監督力度,把反腐這張大網撒得更寬更遠一點,對網內的魚兒要及時處理,對漏網之魚還得再撒網,再捕捉。如此反復,權力豈有不進籠子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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