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中央27日公開發布了兩部黨內新法規——《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和《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備案規定》。黨內分析人士說,中共首次擁有了正式的黨內“立法法”,這對於進一步提高黨內法規制定質量、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必將發揮重要作用。(據5月27日新華網)
中國共產黨是一個有著90多年歷史、8200多萬黨員、400多萬基層黨組織的世界最大政黨,這次發布的《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和《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備案規定》,是我黨歷史上首次擁有的正式的黨內“立法法”,它的發布有何重大意義?我認為:
是“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裡”的具體行動。 習總書記強調要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就是要防止權力變形被濫用,成為腐敗分子腐敗的工具。共分七章、三十六條的《制定條例》,對中共黨內法規的制定權限、制定原則、規劃與計劃、起草、審批與發布、適用與解釋、備案、清理與評估等作出了明確規定。共有十八條的《備案規定》,則對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備案的原則、范圍、期限、審查、通報等提出了具體要求。這兩部黨內新法規的制定和公布,將有力地推進黨的建設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就像給老虎的籠子又加固了幾道鋼絲,使“權力”這頭猛獸從起身之時就被關在籠子裡,任它百般掙扎也無法邁出籠子半步。
是適應世情國情黨情變化要求的實際舉措。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們黨內法規建設取得了重要進展,黨內生活的一些主要領域基本實現了有章可循、有規可依。但是,與世情國情黨情的變化要求,與黨應對所面臨的“四大考驗”和“四大危險”的要求,以及黨肩負歷史重任的要求相比,黨內法規建設還存在一些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比如,一些地方和部門、一些黨員干部的黨內法規意識比較淡薄﹔有的黨內法規質量不高、針對性可操作性不強﹔一些黨內法規執行得不好,落實不到位。等等。因此,這兩部黨內新法規的制定和公布,將改進和提高黨內法規的質量,使黨內法規更好地發揮調整、規范黨的組織和活動,促進從嚴治黨,保障黨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的作用。
是規范“紅頭文件”多、濫、亂現象的有效抓手。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制定了大量黨內法規,為規范黨組織和黨員行為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但長期以來,“紅頭文件”制定隨意現象在一些地方時有所見,干部群眾對此很有意見。特別是有的地方制定的“紅頭文件”出現了同黨的方針政策、同法律法規不一致,或者文件之間相互“打架”等問題,損害了文件的權威性和嚴肅性。這兩部黨內新法規的制定和公布,對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報送備案及審查作出了全面規定,要求中央紀委、中央各部門和各省區市黨委制定的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在發布之日起30日內報送中央備案。由中央辦公廳具體負責備案審查工作。審查中如發現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存在問題,將建議制定機關自行糾正,如制定機關逾期不作出處理,將提出予以糾正或者撤銷的建議,報請中央決定。備案審查制度的建立和實施,將更好地維護黨內法規制度的統一和權威,使“紅頭文件”多、濫、亂現象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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