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官員的受賄案件中,通常不是官員一個人在“戰斗”,他的妻子、兒子等直系親屬,情人、同學或老鄉等特定關系人,往往也在其中扮演著重要角色,成為台前幕后的貪腐“親友團”。近日,針對官員家庭成員或身邊人參與受賄的現象,記者採訪了市一中院刑二庭法官江偉。他透露,在類似的案件中,實際掌握財產的,多是官員的直系親屬,他們中的部分成為受賄共犯。(人民網)
很多貪官受查處后,受影響最大的,往往不是別人,而是其家族。其親朋好友,往往也在官員腐敗中扮演著重要角色,成為台前幕后的貪腐“親友團”,形成有很強隱蔽性的家族式腐敗。
家族式腐敗分為3種類型:第一類是“高官丈夫前台扮黑臉,妻子兒女幕后收黑錢”。第二類是利用權力給妻子、兒女或其他家族成員開公司、接項目提供各種便利,家族成員從中漁利。還有一類是貪官施惠於商人、下級,希望“照顧”自己兒女,間接撈錢﹔甚至等自己不掌握權力時,再“回收”利益。於是乎家庭或家族成了親情捆綁下的謀利共同體,正是靠這些親友團“不辭辛勞”的為滿足自己私欲搭橋、賄賂,才導致部分官員貪污腐化,直至不歸路。
從當前查處的“劉志軍、楊達才”來看,貪官全家齊上陣的現象較為普遍。其中一個重要因素是,腐敗分子的胃口越來越大,他們不滿足簡單的權錢交易,而是要對權力進行深層次挖潛,形成權力產業鏈,提高權力的附加值。另一方面,隨著近年來對腐敗分子打擊力度的加大,一些腐敗分子認為赤裸裸的權錢交易風險太大,就想利用自己的家人、親屬當“二傳手”,進行曲線腐敗,以逃避法律的打擊。
如果說貪污官員是“老虎”,那麼貪污“親友團”就是“蒼蠅”,要想遏制“腐敗親友團”現象,就必須不僅要“打虎”,更要打“蒼蠅”,將反腐的防線前移,從領導干部的“身邊人”抓起,積極培養“廉內助”和營造“廉潔家庭”。根除腐敗“親友團”,要建立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和加大懲戒力度。當一些領導干部的“家裡人”、“身邊人”利用其特殊的身份或者地位從事腐敗活動時,一旦事發,必須嚴格追究領導干部的相應責任。同時,一旦出現“全家腐”現象,一定要加大懲治力度,使之“政治上身敗名裂,經濟上傾家蕩產,思想上后悔莫及”。
“集團腐敗”已在中國官場上被演繹的無堅不摧、威力無比,這種不正當的關系早已使公平和正義扭曲、變形!黨和國家要想根治用人制度上的腐敗,必須大刀闊斧將官場上那些有千絲萬縷的“裙帶關系”斬斷,要堅持“貪官、親友團”一起打,徹底根除衍生出的“集團腐敗”。我們堅信黨和政府,在反腐斗爭的庄嚴洗禮中,將成功地洗淨肌體上的塵埃,如同鳳凰涅槃一樣,以清正廉潔、“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嶄新面貌,屹立在神州大地,生氣勃勃地帶領全國人民,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實現政清氣正的“中國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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