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來,武漢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集中查處了一批征地拆遷領域的違紀違法案件。從查辦的案件來看,涉案人員在征地拆遷中,違紀違法貪婪吸財,侵害了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嚴重損害政府形象,也常常危及社會穩定,引發上訪甚至群體性事件的發生,同時導致部分地區違建嚴重失控,拆遷成本居高不下,重點項目落地速度減慢,嚴重阻礙武漢社會經濟的發展。(長江日報4月15日 )
“拆遷”是如今社會關注的熱點,也是反腐敗工作的重點領域。由於房屋拆遷法律法規不健全、相關管理制度和約束措施不完善,從業人員不廉潔的問題呈上升勢頭,損害群眾利益,破壞生態環境,偷工減料,招投標制度等問題日益凸顯,我們必須從源頭上和制度上預防問題的發生。
拆遷資金運作量非常龐大,一個拆遷項目少則數千萬,多則數億元,為官員腐敗的發生提供了機會。涉及人員在拆遷過程中,涉及金額達4300萬元,小官大貪觸目驚心。據統計,2011年至2013年3月,武漢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查處征地拆遷環節中違紀違法案件74件,涉及黨員干部79人,其中國家機關工作人員15人,企事業單位人員28人,農村及社區黨員干部36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中處級干部7人,科級干部8人﹔已給予紀律處分63人,其中開除黨籍34人,追究刑事責任36人。
公開公示補償結果,全面推行陽光拆遷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提高拆遷行為的公信度,並將拆遷工作置於有效監督之下,從而杜絕腐敗現象,還房屋拆遷行業一片“淨土”。作為一個共產黨員干部,本來就應該執政為民,將心思放在如何解決老百姓衣食住行之上。選擇和“民生”之路背道而馳,最終親手葬送自己的前程。這是由於權力過於集中,而監督機制還未跟上造成的。此外,監督機制中發揮主要作用的還是上級監督,社會監督還未發揮實效,信息公開渠道還未向群眾全面開放,這會降低公職人員的犯罪風險。要不斷完善監督體制,發揮社會監督功能。
反腐倡廉建設一直以來都是黨建工作的重大難題、敏感話題。在八項規定、六項禁令等舉措的整改下,不論是什麼人,隻有不斷學習,與時俱進,才能保持應有的水平。必須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權力觀。領導干部要正確對待自己的得與失,守得住清貧,耐得住寂寞,不能盲目與他人攀比。良藥苦口,忠言逆耳,不要讓自己失去改正錯誤的機會。一些黨員干部在糖衣炮彈的侵蝕下,耐不住寂寞,經不起考驗,一步步由量變到質變走向墮落,最終跌入腐敗的漩渦。而他們的墮落,往往都是從思想滑坡開始的。思想防線一旦被沖破,膽子也就越來越大,手腳也就放開了。
官員淪陷“拆遷腐敗” 小官大貪暴露了啥?暴露的不僅僅是制度的不完善,官員們必須常懷敬畏之心:敬畏歷史、敬畏法紀、敬畏權利、敬畏百姓、敬畏人生。在堅決懲治腐敗的同時加大教育、監督、改革、制度創新力度,更有效地預防腐敗。從源頭上預防腐敗,鏟除滋生腐敗的土壤,使之不願、不能、不敢放縱貪望,方為治本之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