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遭網絡舉報貪污受賄的深圳市羅湖區翠竹街道原黨工委書記、辦事處主任陳學度因涉嫌受賄罪被逮捕。記者從深圳市人民檢察院了解到,近一年深圳已有5名街道黨工委書記先后落馬。(4月17 日人民網)
近一年時間,深圳5名街道“一把手”都因貪污受賄相繼落馬,可謂前腐后繼﹔其街道級別相當於內地的縣一級,街道黨工委書記屬處級干部,可謂位高權重。本該利用手中的“權力”為百姓謀利益卻大搞公權自肥,5名街道“一把手”落馬是咎由自取,也再次顯示黨中央既打“老虎”也打“蒼蠅”的反腐決心,實大快人心。
權力金字塔形的結構,容易導致“一把手”權力高度集中。不管大官小官,隻要是“一把手”,都有共同特點,即人權、財權、事權往往都在其掌控之下。透過形形色色的腐敗案件不難發現,各級“一把手”頻頻出事,已成為腐敗高發的危險崗位。“一把手”易出事,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制度的缺陷,對權力缺乏有效的監管,上級管不到,同級不好管,下級不敢管,群眾管不了,權力很容易“出軌”。
對“一把手”的監督,是反腐倡廉工作長期的難題。制度作為監督的“前端窗口”,在懲防體系建設中處於基礎性地位。要想從源頭上防范腐敗,歸根結底,必須從制度上找出路。要精心編制制度籠子,建立健全“一把手”們“不願為”的自律機制、“不敢為”的懲戒機制、“不能為”的防范機制,形成完整的、環環相扣、切實可行的監督權力的制度體系,靠制度管權、管人、管事,促進“一把手”科學決策、規范用權、依法辦事。以制度“無縫隙”、監督“無例外”,真正把權力牢牢地鎖在制度籠子裡,壓縮權力運行的彈性,降低權力尋租的可能,確保權力行使者不敢腐敗、不能腐敗、不易腐敗,實現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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