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紀委通報了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問題,強調要加大懲處力度,對違反八項規定精神的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綜合運用紀律處分和組織處理等手段,不僅要嚴肅追究直接人員的責任,而且要依據規定對有關領導進行問責,同時經濟上予以退賠。
這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問題,有公款宴請個人朋友、公款大吃大喝、違規借用越野車、務虛會參觀景區、兩節期間亂發物資補助和村委會新辦公場所搬遷大擺宴席等。若早些時候,用平常的眼光來看,這些是反腐中的“點點滴滴”,甚至不值一提。
全國人大代表、香港廉政公署前專員羅范淑芬在接受採訪時說:“對貪腐零容忍。100元也好,1元也好,我們都要去處理。”被稱作“廉潔之都”的香港是我國反腐最成功的案例,其實,我國內地反腐,特別是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的查處,不需要“另辟蹊徑”,不用“特赦”、不搞貪腐量刑標准“漲價”,隻要將香港反腐零容忍的硬措施“移植”到內地,杜絕“水土不服”,讓其生根發芽,一起彩排,同頻共振,讓“廉潔之都”的經驗在內地開花結果,反腐效果就會非常好。
一個氣象學家認為“一隻海鷗扇動翅膀,足以永遠改變天氣變化。”由此引出的“蝴蝶效應”認為:“一隻南美洲亞馬遜河流域熱帶雨林中的蝴蝶,偶爾扇動幾下翅膀,可以在兩周以后引起美國德克薩斯州的一場龍卷風。”中紀委通報的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問題,看似事小,影響不小,在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的呼聲下,通報的“漣漪”將會激起八項規定的“一池春水”。隻要反腐“不拘小節”,切實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隻要廉潔從政“零污染”,對貪腐“零容忍”,最終才能達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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