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爆料,遼寧省西豐縣閆姓縣委書記超標配150萬元豪車,套用假軍牌,且多次將公車停靠在大酒店門前。據了解,西豐縣是省級貧困縣,有網友對此調侃“再窮不能窮領導”。(3月19日 中國青年網)
縣委書記、套用假軍牌、豪華用車、貧困縣,幾個關鍵詞無疑讓此事件備受關注,進而引發公眾圍觀熱議。西豐縣作為省級貧困縣,其縣委書記“座駕”系百萬豪華車,於情於理都是不合適的。試想,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八項規定不久,這位縣委書記就被曝越雷池、踏紅線,不僅易讓群眾痛恨,敗壞公務人員形象,影響社會風氣,更嚴重挫傷了政府公信力。
事實上,在2011年,財政部就出台了《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預算決算管理辦法》,其中第七條規定,黨政機關配備公務用車應當嚴格執行以下標准:一般公務用車配備排氣量1.8 升(含)以下、價格18萬元以內的轎車,其中機要通信用車配備排氣量1.6 升(含)以下、價格12 萬元以內的轎車。先正其身,后正其人。顯然在領導干部公車配置問題上,這位貧困縣“一把手”確實存在超標豪配公車,有違法規。
進行“公車改革”,即革“政府官員配備的公務用車”的命,改的是官員,是對其權力的約束,必然會令一些人“不大舒服”。在筆者看來,貧困縣超標豪車是官僚主義、享樂主義、攀比之心在作怪,領導干部滋生“官本位”意識,是其特權和地位的“顯擺”,折射出的是領導作風、思想上存在的嚴重問題。另一方面是監督缺位,當縣委書記、縣長打算坐豪華車時,試問全縣誰又能、誰又敢阻擋?
總體而言,如果不通過建立制度化的監督機制、實現權力平衡、推動信息的公開,“三令五申”就難免淪為紙上的官樣文章。因此,杜絕領導干部公車豪配,一是要對廣大領導干部進行思想紀律教育、工作作風教育、執政理念教育,清除“特權顯擺”思想,徹底鏟除公車濫用、私用、套用意識﹔二是拓寬公眾監督渠道,使公務車回歸執行公務而消費的本位﹔三是嚴格落實問責,有問題就一查到底、嚴肅處理,清除單位、部門領導以各種名義為已謀利、為己謀“位”。
十八大召開之后,中央領導從習總書記做起,帶頭倡導了一股節儉之風,作為地方的領導干部更應該“情為民所系、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認真踐行十八大報告精神,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而努力奮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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